接到法院通知的萬千千和顧檀風坐到了一起,法院的同志居中。
萬千千因為本人就是律師,她根本就不能請律師;奇怪的是顧檀風一方竟然也沒有請律師,竟然是他本人親自來了。
“兩位,既然你們同意接受我們的調解,那麼我們的法官下面就會開始主持了。其實這個案子的事實清晰明瞭。只是對於這監護權歸誰,有些異議,對吧?”
法院同志按照了他們慣常的方法,以這樣一句話作為一個開場白,為雙方開始了調解。
顧檀風聽完這話話後,不待人家再繼續向下說,馬上就道,“其實她也不是對於監護權有異議,她只是對我別娶有些氣憤罷了。”
今天主持這個工作的人,可是萬千千的老熟人了,也可以算是她的朋友了。
顧檀風的話,讓這位呂媛睜大了眼睛,她看著顧檀風,“那顧總,你的意思是?”
“其實沒有關係,如果她一定要孩子的監護權,我可以給他們安排一套房子,讓他們在一起一段時間就是了。”顧檀風很是曖昧的盯著萬千千。
呂媛的眼珠都快掉下來了,辦這些名人的案子,真的是很會有些讓人意外的事情發生啊。兩個明明都已經是另外覓得了幸福了,卻還是要相互糾纏。
“那萬律師,你的意思呢?這個案子是不是就此可以瞭解了呢?”
要知道,他們每天也是要面對很多的雜事的,還有許多的工作要做的,人民公務員現在的日子並不如以前那般好混的!
“他在胡說。我是一定要孩子的監護權的。至於是我們三人以後住在那裡,那和他顧檀風是沒有任何關係的?”萬千千很是氣憤,他這叫什麼態度啊?而且這樣的說法,多讓人誤會啊?
“哈哈。”顧檀風一聽卻是笑了起來,他伸手從口袋裡拿出了一串鑰匙,放到了萬千千的面前,“這是新房子的鑰匙。你自己過去也行,讓何增帶你也可以。你去看一下,如果需要什麼的,隨時告訴何增就可以。”
“顧檀風,你搞什麼鬼?你同意把心玥和心依的監護權還給我嗎?”萬千千有點爭了,她的聲音一下子就大了起來。
“鑰匙不是都已經交到你的手上了嗎?你帶著孩子住就可以了。”顧檀風答非所問。
當著呂媛的面,萬千千也不能太什麼了,只得把這鑰匙給推到了他的面前,“這我不需要,你的意思是說,我可以接孩子回到我的家裡住了嗎?”
“當然可以。”顧檀風的話說得也是相當的直白,“不過你現在好像還借住在你的好朋友,林璃家裡的吧?難道你想讓孩子也住別人的家裡?明明有這麼好的條件,非要他們兩個去體會寄人籬下的感覺嗎?”
萬千千愣了一下,確實是啊。
不過她馬上反映了過來,而自己原來的那套房子,雖然住是可以,但是環境確實是有點差,最主要的是沒有什麼安保條件。
她想了一下,“我本來有自己的住處的,只是這幾天朋友不放心我,所以才暫住一下的。”
顧檀風好笑的看著她,“這就是了,你看你,現在自己住所都成問題,怎麼能給孩子穩定的生活呢?”
他的話說得很是中肯,就像是兩個很好的朋友在談論一件特別正常的事情一般。
萬千千本來想好的要和顧檀風辯論的話,竟然是一下子都不知如何說出口了。她有些張目結舌的感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