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能得到這一大筆錢;二能讓方明的罪責更重;三是出擊之餘也得顧及盧氏集團,畢竟將來這還得是盧思弘的產業。玩脫了,對誰都不好。
還有個原因麼,陶然得給盧文興個面子。
瘦死的駱駝比馬大,即便盧文興將來繼承不了盧氏,他的實力也在那兒擺著。這要是弄成死敵,容易後患無窮……所以,她就退那麼一小步。
而盧文興也向陶然保證,這次事後,盧思彤會遠走他鄉,以後都不會再曝光於公眾面前。逃離這個抬不起頭的地方,不會礙唐然的眼。——這也是盧思彤現在最想做的事。
陶然求之不得。如此這般,盧思弘拿下集團的路又將順暢一些。
另外,盧文興也承諾,他的家人和手下,一定不會對唐然進行打擊報復。
……
然而即便如此,方明身上依舊背了三個桉子。
離婚桉,商場桉和殺人桉。
盧家人開始發力,他們得趕緊和方明劃清界限,請了最好的離婚律師,想要趕方明淨身出戶。這貨已經渣到如此地步,給出去的東西當然得要回來。尤其是……只要一想到那百分之一的股份,盧文興的心都在滴血。必須要回來!
方明急了。
他已經身敗名裂。
前途沒了,他不允許自己再成為窮光蛋。錢,他不想給。別墅,他也不想給。股份更是不用說。
哪怕他因為殺人未遂要坐牢,他也得保障出獄之後能過上好日子吧?
所以,離婚可以,但一定要保障他的利益。
他是聰明人。
他跟盧文興的律師談了,他可以離婚,但條件是,除了別墅和股份,還要額外一千萬。
盧文興自然是拒絕。這是當他冤大頭呢!
盧思彤更是激動抓著他爸:“他已經害死我了,我一分錢都不要給他,絕對不能答應他!”
可方明不著急。
他自有辦法。方明找了律師,要求儘可能一個字——拖。
離婚桉的受理方面,方明一口咬定,他和盧思彤的婚姻關係直接就涉及到了其他兩樁桉子,所以離婚桉不能單獨審理,也不能提前審理。又說很多事情都是盧思彤指使了他……
就這樣不知不覺間,陶然的又一個小願望達成:盧思彤和方明開始了狗咬狗。
被他這麼一搞,離婚桉的進度頓時慢了下來。
如此,盧家不可能一腳踹開他,也給他爭取了轉移資產的時間……方明覺得自己如果拖得時間足夠長,沒準盧文興為了女兒還能讓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