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隊的,是一個叫做塗洋的警官,當閻寧被眾警察壓回警局的審問室後,就是他審問的閻寧。
“姓名?”
“閻寧。”
“怎麼寫?”
“閻王爺的閻,安寧的寧。”閻寧抬起頭,聚光燈晃得他睜不開眼睛。
塗洋將警帽扔在一旁,用筆桿子敲著桌子:“你爸給你起這名字,應該希望你學好,可你看看你,這才幾歲,就捅死人了?幾歲?”
“20。”閻寧答道。
塗洋有些惋惜地嘆了口氣:“你知不知道你捅死的是誰?”
“楊洪社,一個混混,他朝我朋友開槍,若不是我出手救命,那女孩已經死了。”
“你出手?你一個二十歲的小混混,還懂救人?”塗洋明顯不相信,“坦白從寬,將今晚的事一五一十地說出來,我還能考慮替你求求情,我看你也是文化人,應該聽得懂勸吧。”
閻寧只是微微嘆氣:“劉思湛怎麼樣了?”
塗洋有些生氣,這年輕人不像其他犯人,竟然軟硬不吃,自己當了這麼多年的審訊官,如今好像有種被閻寧牽著鼻子回答問題的感覺。
一般進入審訊時的嫌疑人分為三種,一種是無辜的,不停求情一種是害怕的,會極力說明真相第三種,是犯了罪卻強裝鎮定,妄圖矇混過關的。
而閻寧根本不是這三種人之一,他的眼神鎮定,心跳平緩,根本不像才殺過人時的樣子,更何況他還只是一個二十歲的年輕人,二十歲,在塗洋眼裡都還是一個孩子。
“那女孩現在暫時脫離生命危險了,”塗洋將手裡的審訊記錄在桌子上拍了拍,故作兇狠地說道,“你還是擔心一下你自己吧,二十歲,已經不是孩子了,進不了勞教所!”
閻寧心中覺得好奇,距離事情發生,已經過去了兩個小時,這兩個小時的時間裡,義虎和刑正居然還沒來找他。
他們倆難道還不知道自己出事了嗎?如果是往常,閻寧現在已經在家裡了。
閻寧並沒有把殺人不當一回事,但事情已經發生了,閻寧除了在事後給楊洪社燒點紙錢,什麼也做不了當然,楊洪社這樣的人,活著也是浪費社會的資源,既然他敢開槍打劉思湛,閻寧也沒必要對他留情。
塗洋見閻寧還在發呆,完全心不在焉,氣得幾乎要將審訊記錄撕碎,他瞪了閻寧一眼:“你不要敬酒不吃吃罰酒,我們有的是辦法讓你開口。”
閻寧一愣:“想對我用私刑?”
“我只要走出這扇門,關閉審訊記錄監控,對你做什麼,都不會有人知道,”塗洋冷笑一聲,從口袋裡拿出了一根電棍,對閻寧揮了揮,“你自己選擇吧。”
閻寧笑了笑:“不用嚇唬我,塗洋警官。”
塗洋微微愣神,閻寧竟然知道自己手中的電棍只是在恐嚇他的這小子,難道是審訊室的常客?可是他的檔案裡,明明寫著他是建州大學的大學生,不過後來因為學習成績落後而被退學。
“不用審了,人是我殺的,我認罪,只是”閻寧的眼神忽然變得凌厲,盯著塗洋,“你作為警察,難道一點責任都沒有嗎?楊洪社帶人砸酒吧,用鋼珠槍企圖殺人,這是所有人都有目共睹的,他帶著小弟出場的時候,個個手中提著西瓜刀,如果楊洪社沒死,如今會有多少人死在他的刀下?你算過嗎?”
塗洋聽了,深吸了一口氣:“這是我們的事,不用你管。”
“也行,等我離開這個審訊室,希望能看到你們派出點人馬,把楊洪社的小弟們全收拾了。”閻寧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