佩奇這個傢伙,今天不是應該穿了一雙藍色的運動鞋嗎?
是他記錯了?
“不對……”
剎那間,史迪仔意識到了什麼,臉色頓時變了。
“你不是佩奇!你到底是誰?!”
吱——
無人的馬路上,原本在正常行駛的廂型車猛然減速,車輪與路面發出刺耳的摩擦聲。
緊接著,廂型車像是一個無頭的蒼蠅一樣到處亂撞,在馬路上蛇形前進。
過了一會,車停在了一個公園的門口,車門開啟,一個全身被扒光衣服只剩下一條內褲的黑人滾了下來。
“唔唔……”
他身上綁著繩子,嘴巴被貼上了膠布,倒在地上動彈不得。
轟轟——
下一秒,廂型車重新起步,化為一道黑色殘影絕塵而去,消失在茫茫夜色中。
廂型車內,開車的人一手摘下了臉上的小豬佩奇面具,甩了甩頭上凌亂的金髮,露出了一張帥氣的臉。
“呼,總算潛入成功了。”
沒有錯,這個戴佩奇面具的男人正是里昂。
他剛才把跟蹤他的那個人引入拐角後,拿出了事先準備好的棒球棍,出其不意將對方擊倒。
然後換上了對方的面具和衣服,偽裝成了“小豬佩奇”。
不過他還是疏忽了一點,忘了換對方的鞋。
為了潛入面具幫中,里昂想到了一個辦法——
那就是假裝成面具幫的幫派成員,然後混入其中。
經過了這幾天的調查,他鎖定了一個區域,這裡發生過多起人口失蹤案,也是面具幫最有可能出現的地方。
所以他大晚上在外面閒逛,就是為了吸引面具幫的注意。
就這樣,他成功混上了車。雖然中途還是被發現了,但是也不要緊。
因為……
只要把敵人全乾掉,就沒有人知道我潛入了!
里昂一手抓方向盤,一手拿起旁邊的手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