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炮一響,黃金萬兩。
打仗當然是要花錢的,打仗肯定是非常花錢的。
對於國家來說如此,對於一家企業來說更是如此,畢竟僱傭兵比義務兵更花錢!
對於這一點,荷蘭人應該是非常清楚的,畢竟在過去的幾百年之中,他們不止一次的僱傭過僱傭兵。
自然會明白其中的道理。
從一開始的時候,李毅安壓根就沒有想過,把什麼荷屬婆羅洲還給他們,問題是,如何拒絕?
大家都是文明人,肯定不可能明搶了。
即便是想要打劫,也要找一個合適的理由和藉口,讓打劫的行為變得合法化。
嗯,我不是打劫,就是在做生意而已。
生意嘛,就是一個字——錢!
雖然荷蘭是曾經的海上馬車伕,可那都是過去,黃金儲備基本上都被三德子一掃而空,又被佔領好幾年,交納了那麼多的貢金,現在的荷蘭,不說一窮二白吧,但可以肯定的是,幾億美元肯定是拿不出來的。
所以,李毅安現在就堅持一個原則——我這人好說話,只要有錢就好!
我打仗要花錢吧,我計程車兵需要發工資吧,你們僱傭我需要掏錢吧。
我花了那麼多錢收復的土地,總不能白白的送給你們吧?
你們想要回去,可以——打錢!
對荷蘭如此,對皇家殼牌,當然也是如此,不僅如此,還要算上我重建花的錢。
打拉根島上的700口油井,都被伱們和日本人燒了,現在全都是我重建的,一口油井收個6萬美元,合理吧。
島上的煉油廠,也是我重建的,收個1000萬美元,合理吧。
還有……
總之一句話,錢!
賬單有多少?
那筆賬單不就是紙嗎?想要多少都可以隨手拿筆去填。
當看到所有賬單的總和後,比爾斯特勳爵的心裡只有一個念頭——這傢伙是在敲詐他們呢!
“怎麼可能,我們建煉油廠的時候,都沒有花那麼多錢。”
在他驚訝的大叫時,他甚至都沒有意識到自己已經掉進了陷阱之中。
“勳爵閣下,你以為日本人是把油廠拆走了嗎?他們是炸掉了油廠,我們需要滅火,需要清理廢墟,需要重建,你知道這花了多少錢嗎?收你兩千萬美元,這已經是人情價了……”
人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