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九點,林秋揹著包站在流沙的大門口,身邊只有劉衝一個人送他。
哨兵已經被劉衝提前支開了,他不希望有任何一個人看到林秋這麼狼狽的離開。
“對不起!”劉衝躲避著林秋的眼神:“我沒實現自己的諾言。”
林秋颯爽一笑:“好了大隊長,我知道你已經盡力了。能去冷獄那種地方把我帶回來,估計全世界只有你一個吧。說實話,在冷獄看到你的那一刻,我已經覺得沒有白來流沙一趟。能有這麼好的大哥,這一生都沒白活。”
“別說了。”劉衝低吼道:“特媽的,說的老子都想哭。明明就要走的人了,應該是你哭才對,別把氣氛弄的這麼煽情。”
林秋沉默了片刻,忽然一把抱住了劉衝。
劉衝愣住了,以他硬漢的性格,如果換了平時有人這麼抱著他,他肯定一腳就把人給踹走了。
可這一刻,他居然感到很溫馨。
林秋的拳頭重重在他的後背錘了兩下:“謝謝你,大哥!不拋棄,不放棄,這輩子不管我走到哪兒,你永遠是我的好大哥。”
說完,林秋揹著包轉身離去,很快便孤獨的融入了夜色之中。
劉衝站在大門前很久都沒動,突然,他對著哨兵的崗亭拳打腳踢,把整個崗亭都給砸翻了。
“艹你大爺的劉洋,你要是不把他帶成個堂堂正正的兵,老子就手撕了你個王八蛋。艹你大爺,艹你大爺.....”
林秋孤獨的走在漆黑的公路上,兩個小時後才來到京城的郊區。
雖然是郊區,但因為靠著京城,即使到了夜裡十一點多,街道上還是很熱鬧。
霓虹燈在夜風中閃爍,街道上衣著潮流的男女們徘徊在一家家熱鬧的酒吧門前。
林秋路過一家酒吧,立馬被一陣嗆人的煙霧逼退。
他忽然發現,自己和現代的城市顯得如此的格格不入。
過去的十五年裡,他的時間要麼花在學校裡,要麼就是在部隊中鍛造自己。
這個社會對於他來說太陌生了,所有人在他眼裡就像一群亂蹦亂跳的猴子。
“喂,別在門口擋路,撿垃圾到後門去,別擋著生意。”兩個保鏢模樣的人厭惡的衝林秋揮揮手,就像是在趕蒼蠅一樣。
林秋沒來由的一陣苦笑,他穿著一身迷彩,還揹著個迷彩包,跟那些打工仔沒什麼兩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