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的確是這麼做的,人生嘛,畢竟會有一些無法挽回的遺憾,我能看到的開的。但是事實是什麼?回到A市的一個星期,我竟然只能從劉經理的隻言片語中,得到她的訊息。
她的確是比我想象中的堅強和優秀,在我離開的半年裡,她的公司規模擴大了,收入提高了,在圈內早就是個小有名氣的人物。
不過,我沒讓劉經理把她的照片給我,是逃避,同樣也是害怕,巧合的是,我們竟然遇見了。
旅遊可以結實一些朋友,吉米夫婦就是其中一對,而見面地點,就是在吉米家中。
開門的是她。
夢境裡無數次出現的那個女人,竟然出現在我的面前,我強迫自己保持鎮定,可西裝之下,我的雙手竟然是顫抖的。
沒錯,我已經緊張到這個地步。
我想知道她這半年的所經歷的一切,然而她一雙淡漠的眸子裡,我只看到了我們之間的距離,我是沒有資格責備她什麼的,然而這一刻,還有另外一種情緒從我的心口湧出——這個女人,還是那麼漂亮。
然而這個漂亮的女人,曾經屬於我的女人,在飯桌上,明確的說,她已經有男朋友了。
有一點我是必須承認的,我承認,前一段我們之間的感情讓她受足了委屈,和梁文浩在一起,她少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煩,可是我還是個小心眼的人,沒錯,我吃醋了。
而真正讓我難受的是,她對我的排斥,竟然到了不願意搭同一臺電梯的地步,我健康了又怎樣?如果我死了,留給她的,會不會不是這種厭惡感?
送她出了小區,我的內心在這種糾結之中,她是他的女朋友了,她的溫柔,屬於另外一個男人了。更何況,我親眼看著這個人在我的身邊,把她接走,她也是心甘情願的跟從,對,他和她,要開始新的故事了。
我告訴自己我就是回來探親的,這個親,就是她,既然她一切都好了,我他媽還矯情個屁?但是我做不到呀,我知道這一刻我是幼稚可笑,那又怎樣,我是一個健康的男人,我有權利追求喜歡的女人。
喜歡是會讓人失去理智的,我知道這從某種程度上來說很對不起梁文浩,可是愛情,什麼時候有道理可言?
真正確定要重新找回她的時候,是我從吉米口中得知,就在他來A市不久前,她還是單身。
沒錯,如果她那麼容易忘記我,那她早就應該和梁文浩在一起了不是嗎?她沒有忘記,她只是試著忘記。
所以,我已經做了被打臉的準備。無恥也罷,流氓也好,我就要這個女人,我確定。
一個星期的準備,我終於調查清楚了她的所有,我去她公司附近等她,得知她有時候會擠公交,我也跟著擠。大病痊癒後,我的身體完全可以抵擋公交車內的內部人員摩擦。
終於,在乘公交的第三天,我碰到了她。
我也不準備用什麼所謂的招數了,隨她處置,愛打臉就打臉,愛批評就批評,只要她能解氣,什麼都無所謂,然而,她只說一句“不記得了”,便把我打回了原型,我有厚著臉皮要求和吉米一起參加酒局,給她解了圍,結果被她吐的全身都是汙漬。
吐了又怎樣,我喜歡她,就是她吐過的襯衫,我也一樣是喜歡。
第二天一早,梁文浩給我打電話了,第一句就是:“曾先生,我看你這人,最擅長的就是不守信用了。”
我們交手數次,不同的是,這一次,理虧的人是我。
ps:今天就到這裡了,明天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