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股經營自然不是什麼新東西,但是在土地上合股經營,在劉璟看來太麻煩了。
何夕說道:“之所以如此,就是讓這一片土地成立公司,從此之後,朝廷直接從這些公司徵收賦稅,而貸款什麼的,也以這些公司為主體,也就好辦多了。而對於一些人家,想要穩定,只需這些公司持有一定的股份就行了,可以吃分紅。”
何夕之所以這樣做,就是將土地經營的方式改變。
他其實並不在乎很多人在土地上獲取收益。但問題是,原本佃戶模式存在很多問題,最大的問題就是人身依附關係。佃戶與農奴相差不大,更不要說。單個農戶的能力太小了。只能精耕細作,從而獲得更多的利益。
但問題是,這種投入產出比太小了。也就是所謂內卷。
大量勞動力投入到無效的結果之中。
而轉變模式之後,成為農業公司之後,第一人身依附關係解除了。
雖然說著一下子是解除不了的,今後很長一段時間,這些農業公司的員工與地主的佃戶相差不會太大的。但是時間長了,可就不一樣了。畢竟而今在法律意義上是不一樣的。
其次,一塊土地數百畝,就由足夠的能力進行多種多樣的經營,獲得利潤要比一小塊土地上精耕細作要得到的更多。
更不要說,朝廷稅收成本也降低了。
將朝廷面對每一個農戶的收稅,變成了朝廷對一個個公司收稅,成本自然降低了。朝廷對農業的扶持政策,比如青苗費,也可以直接投入其中了。
還有其他種種好處。但是最大的好處就是將勞動力從土地上抽出來,為工業發展提高力量。
工業發展是需要大量的勞動力的。、
何夕也意思到這一點了。
隨著戰事的發展,各地都需要人力物力。
工業需要人,軍隊需要人。但是人從什麼地方來啊?只能從農業上來。但是怎麼從農業上來,也是一個技術問題。畢竟而今糧食生產也是問題。
大規模推廣這樣的模式,讓勞動力從農業部門抽出來。還能不降低農業生產效率。更是為將來大明的海外擴張,帶來無窮的力量。,
在此之前的擴充套件,說是為大明的犁尋找土地,並不正確。因為無論外面有多少土地,也不能落在大明百姓手中,但而今這種改革之後,卻變成了可能。
更重要的是,將整個土地體系資本化,商業化了。
從此可以用商業資本的邏輯來理解與解釋中國土地問題了。更是對士紳特權的釜底抽薪,這一步只要能夠完成,大明就再也回不到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