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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章 奇怪的林琛 (1 / 2)

鹿微微接連看了幾天辯論影片。

程吉的合同,她是在第二天晚上收到的。

合同本身沒有問題,是常規的模板合同。

關於違約方面,資方無故取消或延遲畫展,藝術家可以進行索賠,但若是藝術家侵害了資方的利益,也需要支付相應賠償。

現在的問題是:該如何定義這個侵害行為?

在畫展地點和女人發生性行為,算侵害了資方利益嗎?

要說算,似乎並沒有產生實質性的傷害;要說不算,這件事讓學生看見,確實造成了不良影響。

林琛說打官司像打牌,不僅要想清楚自己該怎麼出牌,還要想清楚對方有哪些牌。

鹿微微似懂非懂。

她覺得自己像個學步的孩童,搖搖晃晃,踉踉蹌蹌。

每一步都不踏實,每一步都可能摔傷。

距離開學還有兩三天,校方代理律師致電書店,要求與他們協商。

這是開戰前的熱身。

除非深仇大恨不死不休,任何官司,雙方通常會在出庭前有一個調解過程——道歉也好,賠錢也罷,只要調解成功,就能免去雙方在司法流程上浪費時間和精力。

約了上午10點在學校董事會見面。

鹿微微心裡存著事,不到7點就早早醒了。

她下樓給寵物添水換糧,看見林琛站在落地窗邊,伸手接屋簷落下的雨滴,不知在想些什麼。

下雨了啊……

鹿微微看著那個側影,有些恍惚。

淅瀝瀝的雨水,讓窗外的植物鮮綠油潤,迷濛水霧也讓那個身影愈發清冷,孤寂……好似隔著千萬重紗幔,遙不可及。

真是奇怪的感覺。

大概是她的文青病又犯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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