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微微接連看了幾天辯論影片。
程吉的合同,她是在第二天晚上收到的。
合同本身沒有問題,是常規的模板合同。
關於違約方面,資方無故取消或延遲畫展,藝術家可以進行索賠,但若是藝術家侵害了資方的利益,也需要支付相應賠償。
現在的問題是:該如何定義這個侵害行為?
在畫展地點和女人發生性行為,算侵害了資方利益嗎?
要說算,似乎並沒有產生實質性的傷害;要說不算,這件事讓學生看見,確實造成了不良影響。
林琛說打官司像打牌,不僅要想清楚自己該怎麼出牌,還要想清楚對方有哪些牌。
鹿微微似懂非懂。
她覺得自己像個學步的孩童,搖搖晃晃,踉踉蹌蹌。
每一步都不踏實,每一步都可能摔傷。
距離開學還有兩三天,校方代理律師致電書店,要求與他們協商。
這是開戰前的熱身。
除非深仇大恨不死不休,任何官司,雙方通常會在出庭前有一個調解過程——道歉也好,賠錢也罷,只要調解成功,就能免去雙方在司法流程上浪費時間和精力。
約了上午10點在學校董事會見面。
鹿微微心裡存著事,不到7點就早早醒了。
她下樓給寵物添水換糧,看見林琛站在落地窗邊,伸手接屋簷落下的雨滴,不知在想些什麼。
下雨了啊……
鹿微微看著那個側影,有些恍惚。
淅瀝瀝的雨水,讓窗外的植物鮮綠油潤,迷濛水霧也讓那個身影愈發清冷,孤寂……好似隔著千萬重紗幔,遙不可及。
真是奇怪的感覺。
大概是她的文青病又犯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