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處陽光明媚的海灘,被收拾了一頓的牧晨老老實實的坐在沙灘上,左手拿著一串安慰烤肉,吃的滿嘴是油,隨後看向一旁的同樣在吃烤肉的莫里森問道:
“莫里森你真的不記得我了?”
莫里森把吃完的籤子丟進一旁的垃圾桶,抹了一把嘴角的油漬道:“如果我見過你,我肯定不會不記得的!”
而牧晨吃完籤子上的最後一塊烤肉,站起來道:“我們什麼時候開始訓練?”
莫里森看向牧晨,問道;“吃飽了?”
牧晨點頭:“嗯吶!”
牧晨剛說完話,莫里森毫無徵兆拿起一旁的重型脈衝步槍遞給牧晨,隨後自己也拿出一把端在手裡道:“作為一名士兵,不能有勇而無謀!所以...”
毫無徵兆,莫里森端起槍就是一梭子彈,牧晨腳下的細膩的砂礫頓時炸開,幾粒砂礫擦著牧晨的腳踝,竟隱隱有些刺痛,不過莫里森可不會管,繼續說道:
“如果你現在戰場已經死了好幾次了,所以作為計程車兵的第一件事,就是跑!”
牧晨聽罷有些懵逼,問道:“跑?不應該是勇往直前,狹路相逢勇者勝嘛?”
“哈哈哈!”莫里森獨特蒼老的笑聲,“小子!記住!對於戰爭而言,勝利者才能書寫歷史!”
牧晨聽完當即一愣,而莫里森見牧晨愣住的模樣,惡趣味的又是一梭子彈,嚇得牧晨原地跳舞,
莫里森見狀則是大笑著說道:“發愣留在訓練之後!現在拿著槍開始向前跑,如果你讓我近你五米以內,我保證槍裡的每顆子彈都會釘在你的菊花裡!”
牧晨回過神,看著莫里森那滿是惡趣味的笑容,感覺不是開玩笑,只感覺菊花一涼,對於莫里森的槍法牧晨可是知道的,一個人就是一個軍隊可不是說說而已。
莫里森可不管牧晨如何想,背過身去,把槍放在肩膀上豪氣的說道:“我讓你半分鐘,如果之後被我追上,呵呵!可就別怪辣手催花!”
而牧晨反應過來哇的大叫一聲,就拿著手裡的脈衝步槍就開始向前跑,可是柔軟的沙灘真的跑得快嗎?
於是一場極其殘酷的追逐戰開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