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著,我唇角不由得牽了起來。
花逞春光,一番雨一番風,催歸塵土,竹堅雅操。
幾朝霜幾朝雪,傲就琅玕。
回到房間我先去洗了個澡,吹乾頭髮拿根木簪挽起來。
去到禪房拽出一個鞋盒大小的木頭箱子。
開啟,裡面裝的滿滿當當的都是用過的口紅。
大部分是我送給乾安他又扔掉不用的,還有一些是我自用剩下的,看了一眼時間,八點半。.
支起畫板,口紅朝著指腹抹了抹,我對著畫紙就開始了塗塗抹抹。
每天都畫一點,拿口紅當做顏料,深深淺淺的潤色,勾邊的時候再上筆。
這既是某一種程度上的二次利用,也算我默默研磨著畫技,為未來的一些事情做準備。
鬧鈴聲響起時正好晚九點,我收好畫架和箱子,起身又去洗乾淨手,塗上厚厚的潤膚霜。
按摩吸收後繼續塗,直到十指都感覺到了粘黏,油脂像是糊在面板表層,再找出一副醫用塑膠手套戴上,忙完我微微的撥出口氣,這便是我手部養護的秘訣。
戴好手套一晚上就不會摘了。
冬天我還會在塑膠手套外面再戴一層毛手套。
總結起來就一個字,悶。
早先我打了一段時間沙
袋就發現五指和掌心都出了薄繭。
一開始我顧不上,也不在意,後來發現不成。
凡事都是外行看熱鬧,內行看門道,走出門我是十指不沾陽春水的大小姐,這要是滿手的老繭,就算周圍人不覺得有啥,慈陰那邊也會品出端倪,搞不好會給我下絆兒。
索性我就想了個狠招,先用手套將手上的繭子悶軟。
憋一宿順勢撕下去,流血後便會長出嫩肉。
過程中我也不會停止訓練,等到薄繭出來,再繼續撕,如此反覆。
有固魄湯護住外形,我雙手倒也沒留疤。
三年下來算是維持住了。
手伸出去,絕對的細皮嫩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