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樂摸了下自己的胸口,清楚的感受到,即使在氣的保護下,自己體內五臟六腑所收受到的強烈衝擊。
明明沒有被打中,僅僅是被波及而已……
金剛是將殺氣肆無忌憚的釋放出來,四處亂竄,而文宇的打法是將所有氣凝聚於槍尖,被正中刺中怕是必死的,那裡的氣最凝練,幾乎無堅不摧,然後槍頭遞減,槍身再遞減。
自己剛剛是被他攻擊的氣給波及到了。
擦到了一點而已,整個胸口都像是燒起來了……
陳樂低頭看了下,發現自己胸口已經被溢位的鮮血染紅了。
好凝練的氣!
而且,這人把攻擊距離掌握的很好,進退間,總能把自己置於長槍的攻擊範圍之內。
一寸長,一寸強不是開玩笑的。
一旦處在長槍的攻擊範圍之內,使用短刀的自己,就完全沒有攻擊的餘裕,只能被動防守。
陳樂剛剛試著突進,騰空,側閃,都是想拉近兩人的距離,但統統被抵擋掉了,唯一逼近的一次,也被對方用槍柄反擊了回來,差點被橫掃給攔腰斬了,極其兇險。
槍的攻擊距離實在太長,自己根本夠不到他,就算用幻狐步也逼不近。
而且這人戰鬥經驗太豐富,對於距離的把控,以及防守同時的反擊,都遠在自己之上。
陳樂有種像是小孩子被大人用手壓著腦袋,不管怎麼努力揮拳,都夠不到對方的感覺。
文宇也是看著陳樂,長槍背後斜指地面,淡淡道,“你好像,沒有什麼跟槍戰鬥的經驗啊。”
“……”
被一眼看穿了。
陳樂積累戰鬥經驗最多的,其實要數暑假的兩個月,但,對的人都是用刀,用槍,用匕首的比較多,很少碰到這種古代冷兵器的。
文宇長槍輕輕一揮,與輕鬆寫意間,便在地面留下一道長長的淺坑。
“自古以來啊,長槍就是戰場上最受喜愛的兵器,他的攻擊範圍最廣,距離最遠,點傷最高,對著盔甲有著強烈的穿刺傷害,哪怕是製作精良的鋼鐵盔甲,通常也受不住武者的一記長槍突刺。”
“自古以來,長槍就有著百兵之王的美譽。”
而且最重要的一點是,文宇的長槍對陳樂的短刀,屬於天生的兵器距離剋制。
“而短刀,在戰場上,在正面較量上,一般是沒人用的,這是刺客才會用的兵器,因為短刀的優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