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冰瑤還帶著幾分孩子氣的哼了聲,隨即揮手道,“叫司機備車,我出門一趟。”
“那我也一起?”
“不用,你見過誰家公子哥後邊跟個侍女的。”
“……”
就算小婉想跟也不行,她的胸前比之袁冰瑤,實在顯著太多,身體曲線也很麻煩,不管怎麼打扮隱瞞,對方只要不是電視裡的那種瞎子,多半都能認出來的。
……
……
話說那陳樂,很輕易的就來到京都唯一的和芳齋,進了監控室,要到了錄影。
要說為什麼……
因為他弄了便裝,再在天橋底下5塊錢隨便搞了張警察證,一進店,晃了下警察證,一臉嚴肅的讓他們配合工作,那店員馬上就去叫店長了,店長二話不說,就帶他去翻錄影了。
順帶還給他拿來了免費的茶跟點心,生怕自己店裡出了什麼事。
正如夏娢冰所說,普通人看到警察辦案,要麼嚇的嚇死,要麼敬而遠之,誰還會去探究警號,對比你的警察證,那不找死嗎。
陳樂發現自己被夏娢冰帶壞了。
那傢伙完全無視任何法紀啊。
不過,也多虧這個,他總算是在查了幾小時監控之後,成功找到了他要找的人。
一個看起來很普通的,身高168的30多歲胖子。
對方在昨天下午,一個人過來買了點點心跟零食,看起來是真的很喜歡這裡的產品。
雖然對方穿著外貌,乍看起來都十分普通,像是個普通的上班族,但是逃不過陳樂眼睛的。
黑暗之中,他跟對方對過視線,還交過一掌,確認了對方會用氣。
會用氣的人,跟普通人之間,還是有一些細微差別的,如果說普通人是一把鈍器,那會用氣的人,至少也是一把美術刀,能往外散發一點銳氣了,除非你隱藏的很好,不然,眼神中,形態中,動作中,多多少少都會流露點痕跡。
普通人分辨不出起來,以陳樂敏銳的觀察力,再加上兩人交過手,他也認得對方眼神跟身形,一對比,馬上就找出來了。
既然連臉都找到了,對方作為一個裝成普通人的小偷,混跡於市井之間,那要找他的行蹤就很簡單了。
這種的身份住址,在警察局,必然是會有登記的。
但陳樂也沒那麼多時間,再去入侵警察局找對方痕跡了。
他只有24小時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