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釋出會,上午還得跑去拍廣告。
上午釋出會,結束後就得坐飛機去外地跑商務。
晚上釋出會,那更好了,直接在飛機或者火車上過夜,第二天上午接著跑商務。
她紅,所以得往死裡用,樺宜好從她身上瘋狂賺佣金。
尤其是現在,樺宜為了上市得挖空心思將財報做漂亮。
那一個個的飄紅資料,就得這幫藝人來扛。
張遠琢磨著,若是以他現在的狀態,估計樺宜能讓他陪酒喝出酒精肝來。
“你和樺宜的合同道07年年中結束吧。”張遠小聲說到。
“大概還有一年時間。”
“你對未來有什麼規劃?”
“怎麼,你想讓我給你打工啊?”貼著面膜的範氷氷轉過頭來。
“嚯,我可養不起你這樣的大明星。”張遠玩笑道。
“你那麼紅,想拉攏你的影視公司肯定有一大堆,但這些公司也未必會比樺宜更好。”
“而你應該也不願再棲於人下了吧?”
範氷氷眨了眨,噘嘴沒出聲。
因為她被張遠說中了心思。
範氷氷可是很有野心的,她早就不甘心被“放在桌上”,而是想要坐在桌旁。
“像你這種等級的藝人,最合適的做法,就是成立工作室,也就是自己的公司,自己當老闆。”
範氷氷轉過身子。
關於這個問題,她其實也問過花姐。
而花姐給出的答覆,和張遠現在所說的一模一樣!
“但自己開公司有好有壞,你只是個演員,還得與別的大公司合作才能獲得影視資源,將名氣轉變為作品和財富。”
“那我就不能和你一樣自己創造資源啊!”範小胖不服的回了句。
“你做不到。”
而張遠則更為直接的回道。
“哼!”範爺輕哼了一聲,但又不得不承認對方說的對。
“所以,我覺得我們可以合作,一起建立以你為主的公司。”
“具體條件,我們之後可以詳談。”
把範氷氷簽到自己的經紀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