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張子沫的自建別墅附近,仔細地搜尋目標的蹤跡,本就已經浪費了姜潮和張楠不少時間,而二人又在別墅附近的街區遊蕩了許久。
所以當他們前往第二起案子的案發現場時,已經是晚高峰時期了——
作為距離中州城最近的衛星市,商都市的娛樂場所可謂是多如牛毛,並且高中低檔應有盡有。
因此,商都市人民“夜生活”的開啟時間與持續時長,雖然比不上壁壘城或是一線衛星市那般誇張,但也遠比東陽市要更晚、更久。
毫不誇張地講,直到晚上十點之前,商都市許多較為繁華的地段都十分擁堵、人滿為患。
即便起始地與目的地俱是較為偏僻,但途中卻有許多繁華地段是必經之路。
這無疑會耽擱姜潮與張楠的行進速度。
吸取了這一次追蹤失敗的經驗,並且藉此知曉對方擁有一定智商、懂得因時制宜的二人,可不想再次錯過時機、讓目標從他們的眼皮子底下溜走。
好在執行部為他們配備了治安車,警笛一響、無車敢擋。
許多車為了不影響治安官們辦案,甚至不惜以“違章變道”的方式給姜潮與張楠讓開了道路,讓他們快速透過。
當然,為了方便治安官們執行公務而選擇違章,是很有道德感的、值得提倡的良好行為。
這些好心人,事後大可以到交管部門申請撤銷違章處理。
雖然姜潮和張楠不是真的治安官,他們也對這些好心人心存感謝,但是兩人並沒有因為“假扮治安官”而產生半點兒愧疚之情。
畢竟需要他們處理的案件,可遠比普通的刑事案件還要更為重要、更加迫在眉睫。
有了警笛開路,再加之張楠的駕駛技術十分高超。
原本需要花費將近半個小時的路程,張楠只開了不到十五分鐘,便十分接近第二起案子的案發現場了。
還未真正趕到現場,張楠就已經感知到一股精神力痕跡殘留於附近——
雖然強度不是特別高,但存留痕跡卻十分明顯。
這說明不管犯下這兩起案件的兇手究竟是不是同一人,都絕非是普通人。
而且,這起案件的兇手,此刻大機率沒有離開現場太遠、太久,甚至很有可能並沒有離開,而是躲藏在附近的某個陰暗角落裡,正在偷窺他們、嘲笑他們。
在完全排除了作案者是普通人的可能性後,姜潮和張楠也更加堅信,兇手大機率是受刑者而非災厄。
因為第二起案件的受害者並沒有被殺死,這意味著兇手作案,大機率只是為了滿足自身的變態癖好,殺人並非是他的第一目的。
或許這是因為兇手還殘留有最後一抹人性,或許是有其他緣故。
不管究竟出於什麼原因,第二名受害者沒有被殺死,都能夠說明案件理應不是災厄所為。
要知道,災厄可不會這麼“心慈手軟”。
當然,若是兩起案件果真是同一人所為,那麼事情的嚴重性,同樣絕對不容忽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