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整個海州市能稱得上高手,有實戰經驗的武術高手大概有十個人。”
“這10個人裡面比我利害的一共有三個人,剩下的7個人跟我要麼水平差不多,要麼比我略遜一籌。”
“李保國給我的感覺實際上應該跟我的格鬥水平差不多,所以我覺得對方如果要挑戰的話,應該會選擇和我水平差不多的這幾個人去,另外那三個人他去了純粹是找虐不可能的。”
挑戰這種事情藍冰羽很清楚,並不是說誰是高手就去挑戰誰。
你要去挑戰的話,自然不會挑戰比自己弱的,而也不會挑戰比自己太強的強太多的話,一招就把自己給制服了,沒有意義。
所以只會挑戰和自己差不多的,比自己強出一線的,這種是最有價值提升自己格鬥能力的。
但是現在是法制社會,不是說誰想挑戰誰那麼容易上上門之後就能夠打的那樣的話。不叫挑戰那叫尋釁滋事。
“從我們目前瞭解到的一些線索來看,李保國來到海州市已經有大概一個月的時間,我和輝哥之所以能夠找到對方,就是因為我猜測對方有可能會挑戰哪些人,所以跟他們有些人我認識的比較熟悉的打了電話溝通一下,讓他們如果發現李保國的話給我打電話那天我和輝哥過去的時候就是因為李保國準備去一家武館挑戰,但是對方並沒有答應。”
“所以我個人覺得李保國挑戰沒有成功的話,那麼這一段時間他應該都不會離開海州市,至於他還會去哪家無關挑戰,我覺得我們可以從這方面下手,這樣的話有可能找到對方的蹤跡。”
原來是這樣。
這個李保國雖然是殺人犯,但是和其他的犯罪嫌疑人還不一樣。
絕大多數的犯罪嫌疑人在殺人之後恨不得這輩子都不出現在警方面前,早就隱姓埋名說不上躲到哪個犄角旮旯了。
但是這個李保國似乎對這些也並不在乎,他跟警方照面就有兩次的經歷,而且竟然都順利逃脫了。
不,現在應該說是他和警方已經照面三次,兩次是在南川市公安局的追捕他的刑警賓館一次就是在海州市。
這個人的行事作風給陸川的感覺是他似乎有些看不起這些警察。
覺得自己即便被警方找到了行動,但是也可以順利脫身。
既然是這樣的話,那想找到對方的話,相對來說就比較容易了。
“這樣,那我們就按照冰雨的這個思路一直推進下去,安排便衣刑警在所有。能夠挑戰的武館周圍全部不空,只要對方一出現,立即把訊息報告到我這裡來。”
“對此我有一個要求,任何人在發現對方之後都不能輕舉妄動,一定不要和對方發生衝突。”
“是!”
如果是在藍冰羽受到襲擊之前,陸川這麼要求的話,有可能大家還不信邪,說不定要跟對方打一場。
但是現在藍冰羽都受傷了。
別人就算了吧。
而且藍冰羽和張輝兩個人當時因為沒有遵守紀律,沒有把相關的資訊上報,而是選擇了和對方直接對待,已經被秦勇給罵的狗血噴頭了嗯。
現在如果真的再出現這種情況的話,絕對會嚴格按照要求上報。
實際上張輝和藍冰羽當時也是迫不得已,對方恰好就出現在面前。這個時候不動手,那豈不是錯失良機。
但問題是上級有交代有要求,如果發現對方的話要立即上報,不得私自動手張輝和藍冰羽這麼做,實際上是違反了相關命令的,造成重大後果的話,那需要承受處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