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天時間過去,結果鄒兆輝什麼都不說,關於李曉燕的案子,他就只有這麼一句話。
“李曉燕的失蹤跟我沒有關係,我也不知道他去哪兒了,你們有本事就去找他,如果說是我把他弄沒了,那你們就去找證據,只要有證據我知無不言言無不盡沒有證據的話。這事兒跟我就沒有關係。”
證據!
現在關鍵就是證據。
警方這邊基本上可以確定李曉燕的失蹤就是這個周兆輝實施的,但是人到底去了哪兒,是不是被殺了?
當然現在來看大機率李曉燕是出事兒了,可是第一案發現場到底在哪兒,他是怎麼殺了對方的?殺了對方之後屍體是怎麼處理的呢?
沒有線索。
“重新搜查鄒兆輝的住所!”
陸川這邊決定要重新搜查鄒兆輝的住所。
如果鄒兆輝確實是兇手的話,那麼對方殺人的第一地點大概就是他們所在的出租房。
從監控上來看,李曉燕最後一次出現在監控裡的時間是17號晚上,她下班回來之後就再也沒有出去過。
根據鄒兆輝事先的說法,他是在17號晚上回去取了東西,然後打了計程車從地下停車庫走的。
但是警方這邊已經排查了,當天李曉燕和鄒兆輝租住的小區附近的所有計程車。
並沒有任何計程車曾經搭載過李曉燕離開。
28日上午的時候,李曉燕並沒有到美容院去上班,他的遇害時間大概應該就是在17日晚間以後的時間。
王兆凱這邊按照陸川的要求立即安排刑警大隊這邊的先勤刑警對鄒兆輝的住所進行詳細的搜查。
可是,讓人沮喪的是,半天時間過去,依然沒有什麼線索。
如果鄒兆輝在家裡是第一案發現場,不管周少輝採用了什麼辦法殺死的李曉燕,他的屍體總歸要處理。
如果對方採用分屍的方式處理的李曉燕屍體,那麼一定會在家裡面殘留一些血跡的。
但是刑警大隊這邊的刑警在衛生間廚房臥室客廳裡面所有的地方全都掃遍了,也沒有發現任何血跡殘留的跡象。
沒有辦法,他們只能請陸川出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