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兆凱這邊想要排查一下當年王二勇的一些親屬和親人的資訊,主要是看一看對方這些年來和家裡有沒有聯絡。
還有聯絡,無論是電話號碼郵寄地址還是一些其他的什麼線索,大概就能夠鎖定王二勇這些年來到底在一個什麼樣的方位。
當然實際上王兆凱以前辦這種案子的時候,絕大多數的潛逃犯罪嫌疑人都從來不跟家裡聯絡。
三年前王兆凱他們也辦過一個十幾年的積案。
犯罪嫌疑人早就鎖定了,但是對方做完案之後,潛逃過程當中並沒有抓住這一通緝,就是17年時間。
能在17年的時間裡面潛逃到外地四處流浪,一直不敢回家。
甚至不敢給家裡面打一個電話,跟所有的親戚朋友都不敢聯絡。
但是因為在外地又沒有辦法辦理身份證,所以他的身份一直都是通緝的身份,隱姓埋名活下去也很困難。
所以他就一直在外邊流浪,甚至還曾經回到過老家。
但是他不敢進家門,只能離老遠看一看自己的父母,看一看自己曾經生活從小長到大的院子。
而對方被警方抓住的原因是有好心人要幫助他找工作。
結果因為對方沒有身份跟派出所那邊核實的時候把這個人給認出來了,然後才抓住了。
比較巧合的是想要幫助這個流浪漢,也就是通緝犯的人,當時並沒有告訴他,是想著做好事不留名,沒想到就把這個人給暴露出來了。
但是如果對方跟家裡有過聯絡,那就很好辦了。
前幾年的時候,高新區刑警大隊這邊幫助其他區縣偵破過一起案件,起因就是對方和家裡有過聯絡。
兇手也是犯的搶劫殺人案,潛逃之後7年多時間沒有被抓住。
但是在這個時間內,他經常和家裡人聯絡,警方這邊一開始的時候並沒有發現,但是逐漸掌握了一些線索。
主要是他們打電話的時候被隔壁的鄰居給聽到了,所以那邊直接就報了警。
當然一般來說如果林立之間關係比較好的話,似乎也犯不著這樣,但實際上當年他搶劫殺人的就是鄰居家的。
警方當時也沒有第一時間打草驚蛇。
首先是調查了一下電話號碼,但是屬地電話號碼那邊聯絡了一下,沒有找到相關的線索,就知道對方有可能是辦理的外地電話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