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正常的辦案程式,接下來首先是要確定被害人的身份。
目前已經確定的一名被害人叫王彩霞,來自於南方,並且沒有什麼親屬。
陸川這邊又著重重新調查了一下王彩霞的人際關係和親屬關係。
透過聯絡那邊的屬地派出所,大概瞭解到了王彩霞的一些基本情況。
王彩霞是一個失孤老人,10年前她的兒子出車禍死了,丈夫在7年前得癌症死了。
後來根據那邊派出所瞭解到的情況,王彩霞5年前離開了老家,從那之後就不知所蹤了。
四年前,有人在他們縣城見過王彩霞,說她在撿破爛。
之後,就再也沒有訊息了。
而王彩霞這邊的情況還算是好的,起碼知道這個人是誰,叫什麼來自哪裡。
但是其他幾名被害人就徹底查不到身份了。
一方面這些人的身上什麼證明身份的東西和證件都沒有,有可能是本身就沒有,也有可能是兇手把這些東西直接給銷燬了。
當然後者的可能性還是比較大的,畢竟王彩霞的身份證件就是在他的鞋子底下發現的。
不僅有身份證,還有300元現金。
這說明王彩霞是有意把身份證和現金藏在鞋子裡面的,有可能兇手沒有發現,所以才遺漏了。
其他人這邊法醫已經做了dna資訊的採集。
但是失蹤系統裡面沒有這些人的比對目標。
也就是說目前除了王彩霞一個人之外,其他7名被害人的資訊都不知道。
偵辦刑事案件最重要的一個手段就是圍繞被害人的人際關係,然後進行摸排。
這個前提就是被害人的身份是確定的,否則的話就沒有辦法去調查他人際關係。
另外一個方面就是拋屍現場那邊。
陸川回來之後他安排陳江和孫彪兩個人在東風渠附近進行摸排。
傳遞回來的訊息也非常不理想,正如陸川所擔心的那樣,東風渠附近基本上沒有什麼監控。
對附近人員的一些走訪調查,也沒有取得一些什麼實際上的線索。
最近一段時間並沒有人發現什麼可疑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