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是王慧慧當年給孫繼承作證,說是在案發的時候,孫繼承去廠子接她。
因為她在加班,讓住在孩子附近的舅舅給孩子送點吃的,這才發現孩子被害。
所以,孫繼承才脫離了嫌疑。
但是,現在看來,王慧慧做了假證。
顯然,從邏輯上來講,王慧慧很有可能知道自己的親生兒子就是被第二任丈夫殺死的。
所以,王慧慧為什麼要做假證?
一邊是自己十月懷胎生下的親生骨肉,另一邊是二婚丈夫。
「王女士,殺死陳曉松兇器上的血指紋,已經被確定就是孫繼承的。」
「兇手確鑿無疑,所以當年你為什麼給他做假證?」
「孫繼承是用了什麼辦法,欺騙或者威脅你給他做假證?」
陳穎雖然是女性,但是在刑偵支隊是專門負責預審女性犯罪嫌疑人的。
王慧慧此刻接受的雖然是詢問,不是審訊,但是她涉嫌做假證,如果是她自願的,那王慧慧就已經犯罪。
如果是欺騙,或者恐嚇、威脅,那就是另一個情況。
只是,面對陳穎的提問,王慧慧一聲不吭,什麼都不說。
而且,王慧慧似乎沒有本該出現在她身上的喜悅。
畢竟,自己的親生兒子,被殺十三年,現在沉冤昭雪,王慧慧竟然一點情緒都沒有。
難道是因為
殺人者是自己的丈夫,所有既不會因為案件告破而高興,也不會因為丈夫殺了兒子而憤怒?
「我……郝警官!我真的沒有殺人!」
隔壁審訊室,孫繼承似乎終於從被逮捕的震撼中回過神來。
「你們要相信我,十三年前,我不在現場,我媳婦!王慧慧可以為我作證啊!」
「我都不在現場,我怎麼能殺人?」
「孫繼承!」
郝勇將指紋鑑定分析報告拍在孫繼承面前。
「都這個時候,你還想狡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