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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8章 再跑,我開槍了! (1 / 4)

十分鐘前。

曹志安得到下邊發出的訊號,才從山頂的藏身地點出來。

他養成這個習慣是在10年前。

10年前曹志安還在一個盜獵組織當中當馬仔。

在那個組織裡,他負責搭帳篷,生火,煮菜,剝獸皮做最苦最累的活。

但是分到的錢卻很少。

之後,山外邊的警察對山裡的盜獵者組織過幾次清剿行動。

曹志安很幸運,連續兩次逃過了清剿。

原本山裡有十幾支盜獵隊伍,但是經過那兩次清剿之後,在很長一段時間內只有兩三個人還在盜獵。

盜獵的隊伍雖然沒少了,但是外面對這些東西的需求依然存在。

曹志安半輩子都生活在山裡邊兒,別的什麼都不會,就只能靠這個賺錢。

所以,他在同村拉了三個人,組建了這支隊伍。

十年來,他帶領三人,在山裡可以說混的風生水起。

北梁山連線兩個省份,在另一邊有兩支隊伍在盜獵,但是他從來沒有接觸過,也不往那邊去。

曹志安的地盤是靠近北州市這邊。

還有一部分是海州市的澎湖縣。

這是地理位置決定的,北梁山的大部分都在北州市境內,但是有一小部分挨著澎湖縣。

但是那邊曹志安並不熟悉,銷贓沒有熟人是不行的。

前兩年他跟那邊的一個叫李鵬程的聯絡上,試探著做了幾筆生意。

但是最終還是不行,差點走漏風聲,只能把人弄掉。

所以,曹志安的主要陣地還是在北州這邊。

他就是在這邊出生的,跟宋振國認識了一輩子。

雙方都很謹慎,這是個長期的買賣。

山裡條件雖然苦一點,但是勝在無拘無束。

以前曹志安他們掙了錢,想要放鬆放鬆,找些樂子還得出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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