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的犯罪型別中,隨機犯罪的偵破難度是最大的。
因為隨機發生的案件遺留的線索特別少,和精心策劃的案件不同,精心策劃的案子表面上沒有留下什麼有用的線索,但實際上做的越多,錯的越多。
兇手為了消除自己存在的痕跡,就一定要做一些犯罪本體之外的事情。
這些行為其實在破案的時候更容易給警方留下調查的線索。
十幾年前,海州市曾經出現一個系列惡性搶劫殺人案。
嫌疑人動手搶劫殺人沒有任何規律可言,針對的物件不同,搶劫的金額多少不同,犯罪地點也不同。
警方調查了當時犯罪嫌疑人的一切時間,空間交錯的線索,就是沒有發現任何規律,最後得出的結論對方就是隨機作案。
在其中的兩個案發現場,甚至透過監控拍到了對方的臉,可是就是沒有抓到這個犯罪嫌疑人。
原因就是對方作案的隨機性非常大,做完後立馬逃離現場,隱匿不出,直到下次作案。
他在作案後不使用任何交通工具離開,就是靠著雙腿逃跑。
而且專挑沒有監控,人比較少的巷子裡面鑽,茫茫人海中靠兩個比較模糊的照片,根本找不到嫌疑人。
再後來,對方大概搶了十幾個人之後,有可能是覺得錢夠了就突然收手,再也沒有做過案。
一直到現在,這個案子都是懸案,沒有偵破。
反過來看一些陰謀殺人計謀殺人,自以為策劃天衣無縫的殺人案,很少有沒有偵破的。
這個案子也一樣。
對方以為,在警察來之前,把肇事汽車碾壓成碎片,就能夠消除所有證據。
實際上正是對方在警察來之前,把汽車報廢碾壓,才留下了自己作案的線索。
如果說一開始陸川和張輝來到停車場,只是想檢查一下車輛,懷疑有人故意製造車禍,那麼現在兩人就肯定了這種猜測,一定是有人故意製造車禍。
“擠壓機器的操作員呢?”
“在在,我這就叫過來。”
“不用,我們過去。”
報廢車輛停車區。
陸川和張輝見到了操作處理報廢車輛擠壓機器的操作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