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文學樓>都市言情>參加前女友婚禮,現場逮捕新郎官> 第318章 幸福路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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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8章 幸福路派出所 (2 / 3)

“案子這方面,我這就是幫忙搞一搞技術,我聽師父說,案子已經發了三天?”

說起這個,李衛國就頭疼。

這個案子,其實不大,嫌疑人也沒有真的偷到什麼東西。

“案子說起來有點奇葩。”

李衛國開始介紹:“案子發生在五月二十九日中午,被害人叫王悅,住在幸福路二十八號,錦繡國際公寓。”

“根據我們現階段掌握的資訊看,嫌疑人當時應該不是想要入室搶劫,而是想要入室盜竊。”

“但是當天王悅因為個感冒,沒有上班,在家裡休息,和嫌疑人碰了個正面。”

“兩人發生衝突了嗎?”

“沒有,嫌疑人是透過萬能鑰匙開啟的房門,王悅租住的公寓是LOFT戶型,臥室在樓上,嫌疑人在樓下翻東西的時候,吵醒了樓上睡覺的王悅。”

“然後對方拿著一支奢侈品錢包就跑了。”

李衛國一說,陸川就懂了。

確實,嫌疑人想幹的應該是入室盜竊,不是搶劫。

但是,入室搶劫和入室盜竊的定義有什麼區別?

最簡單的區別就是,房子裡有沒有人。

有人,你進去就是搶劫,沒人就是盜竊。

至於這個人是不是在睡覺,是不是知道有人進來,都不重要。

反正只要有人,那就是搶劫。

“有指紋或者腳印嗎,現場現在還在不在?”

“指紋和腳印已經採集了,但是現場失主已經收拾了。”

“這樣,我先看看指紋和腳印。”

“好好,”李衛國想要陸川幫忙的也就是這個:“我們這邊啊,粗略的看看還行,但是技術層次肯定是差很遠。”

“要是按照程式走,說不定什麼時候了。”

“陸老師,這次辛苦你跑一趟了。”

“李所客氣了,我先看看指紋,也不能保證就分析出來,咱們試試。”

十分鐘後。

果然,派出所的同事們提取的指紋,可以用一言難盡來形容。

指紋的提取手法很統一,透明膠帶貼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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