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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9章 技術分析 (1 / 3)

從專業的角度講,足跡鑑定分析主要針對三個要素。

造痕體,就是造成足跡的主題,赤腳,穿鞋的腳或者穿襪子的腳。

承痕體就是地面或者其他承載腳印的物體。

第三個重要因素就是作用力,除了人體的重力,還有就是腳掌的肌肉收縮力量。

絕大多數的案件中,碰到的足跡型別都是鞋印足跡。

少有嫌疑人不穿鞋,赤足或者只穿襪子在犯罪現場隨意走動的。

陸川接觸到的足跡鑑定,也都是鞋印類足跡。

這種型別的足跡,和赤足印記、穿襪足跡相比,有一個顯著特點,鞋印的形狀嚴格受到鞋子的外形限制。

比如四十一碼的腳,也能穿上四十碼的鞋子,更能穿上四十二碼,甚至四十三碼的鞋子。

這就給足跡鑑定分析,帶來了很多的不確定性。

所以,足跡的大小,長短,在足跡鑑定分析中,是有迷惑性的。

一般的現勘,根據腳長和身高的固定公式來測算,就必然會存在誤差。

陸川現在雖然還沒有到現場看過足跡,也沒有見過足跡模型,但是單單從照片上看,就知道,高鐵新區刑警大隊那邊的現勘,對嫌疑人的身高判斷,應該是有問題的。

陸川首先對鞋印的測量資料進行分析。

腳全長,腳弓寬,腳掌寬,腳跟寬這幾項資料的對比,能夠大體得到腳印所有者的身高和體重。

但是也只是一個範圍。

具體還要看腳印在地面上留下的深度。

這就是需要實驗去驗證,對比鞋印所有者的體重。

這一點其實是最簡單的。

不同體重的人,在相同的地面上,留下的腳印的深淺是不一致的。

只要找一個已知體重的人,在嫌疑人遺留鞋印的地點,重新踩踏一個腳印,根據兩個腳印深度的對比,就能計算出嫌疑人的體重。

當然,現在因為陸川只看到了照片,沒辦法做這些測量。

只能對基礎情況就進行分析。

高鐵新區刑警大隊的現勘,在現場採集到的腳印有十二組。

這麼多腳印,而且其中有嫌疑人連續行進過程中留下的腳印。

這樣的話,陸川就可以對步法特徵進行分析。

首先是步幅特徵。

能夠判斷出嫌疑人走路的步長、步角和步寬。

但是一般來說,確定步幅特徵,不是單獨一兩個腳印能夠完成的。

需要連續的,至少四個以上的前進腳印,才能做這方面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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