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紅色的可愛信封上,被用漂亮的楷體寫著一句話。
“大哥哥,要記得遵守約定哦。”
然後旁邊還惟妙惟肖的用鉛筆畫了一個小女孩,一個把食指伸到嘴巴里,嘴角還掛著口水的小女孩。
畫的極其逼真,一眼就能讓人認出這人是誰。
憶莎小聲問道,“這就是,那個殷家的茜兒?”
“是啊。”
夏新苦笑。
他曾經把所有事都跟憶莎說過。
“她曾經給我個分別禮,就是那個藥,說如果不用就留作紀念,但如果我用了,就得為她做一件事,因為是很珍貴的藥,當時以為是開玩笑,現在看起來她是認真的,讓我履行約定來了。”
不過夏新還是很感謝對方,如果不是那個藥強大的療傷能力,現在恐怕已經見不到夏婠婠了。
憶莎忍不住長長舒了口氣道,“我猜也是這樣。”
果然,該來的還是逃避不了。
她一直想勸夏新別去什麼世外淨土,就算自己不需要彼岸花也無所謂,女人能有多少年青春,活個20年夠本了,就算疼痛,她也能忍耐,她很不希望夏新為她冒險。
可是現在,人家邀請函都發過來了,還是夏新沒有辦法拒絕,自己“答應”過的邀請,憶莎馬上就知道自己阻止不了了。
她剛剛其實坐在那考慮了很久,她甚至想過燒掉這信,但躲的過初一,躲不過十五,最終她還是選擇了妥協。
因為她覺得那茜兒應該是早有所圖,從她把東西給夏新,讓夏新答應她的一個條件,從那時候起,她應該就計劃好了,這事躲不了!
夏新只是看了眼信封,就把信放到了茶几上,管自己吃雞腿了。
憶莎撅了撅嘴道,“好了,開啟吧,遲早的事。”
“別急嘛,等我吃完。”
夏新還真有點不好意思當著憶莎的面開啟,因為憶莎反對他再冒險,憶莎一直認為他的身體已經撐不住了,普通點,平安點,這就是憶莎的追求。
這其實也是夏新的追求,只是,大多時候生活都並不是那麼如意。
所謂家家有本難唸的經,就是這個道理。
憶莎就這麼盯著夏新吃完一個又一個雞腿,漢堡,一直到夏新完全吃不下了,他也不得不拆信了。
說不擔心肯定是假的,憶莎很關心信裡具體想讓夏新做什麼,但她沒動過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