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正宇的汽車就這樣在狹小的通道里穿行著。
這輛車,兩側幾乎和牆壁擦出了火光。
但是改裝後的汽車雖然加裝了鋼板以及防彈玻璃。
卻也讓整輛車的車身變得更重了起來,該怎麼說呢?
更重的車身並不利於逃跑。
很快,後面的兩輛車就追到上來。
但是金正宇的汽車沒有停下,而且車身比後面的兩輛車要重得多。
就在那兩輛汽車追上來擋在了他的前面,他也可以利用車重的優勢把對手的汽車撞開。
於是在深夜的街頭上,三輛汽車就這麼你追我趕,連續地發生碰撞。
但是金正宇此時心中的擔憂已經提到了嗓子眼裡。
因為很簡單,他的車比較重,根本甩不開對手。
再這麼撞下去,遲早會被對手困住。
然而此時。
另外兩輛車上襲擊他的人,卻已經拿出了更厲害的武器。
金正宇看到對方拿出了一柄步槍。
然後對著自己車身一側就開起了火來。
一陣子彈擊中車身的聲音響起。
這種聲音讓金正宇感到恐懼。
子彈擊中鋼板發出的悶響,連同開始一片一片變化的玻璃。
這一切都在預示著,今晚似乎就是他人生中的終點。
然而金正宇知道,自己絕對不能放棄,因為一旦放棄的話,就再沒有生存下來的希望了。
恍然間金正宇想到一個辦法,眼下唯一的辦法就是把車開進河裡。
因為子彈在水中速度會變慢,同時也不會或者會減輕對人體帶來的傷害。
眼下他是沒辦法對付這些人的。
作為一個檢察官,他不可能隨身攜帶武器。而且就算有武器,他也不可能對這些人形成有效的反擊。
你能想象嗎?手槍的威力也就在十幾米的範圍之內。
可對手的手中居然有步槍?
而且子彈威力大到幾乎可以穿透他這輛車後加裝的防彈鋼板。
金正宇此時強迫自己冷靜下來。但是外面的槍聲依舊不絕於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