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當然確定,不然我不會把你帶到這裡來,事實上,錄音裡有幾處提及的內容,和警方從未公佈的內容完全吻合,所以我知道你這份錄音是真實的,但是你是怎麼做到的?”
看到居然金正宇也有自己不知道的東西,吳信惠心裡很是得意,於是她便驕傲地說道:
“我有我的辦法!”
……
金正宇花了一個小時,完完整整的聽完這段錄音,然後把比較重要的內容整理了出來。
他確定了幾個嫌疑人?同時也更加接近了事情的真相。
起碼hw公司社長這回是徹底跑不了了。
不過對於金正宇來說,其實還有一件更有收穫的事情。
那就是如果這個女人所說的是真的,那麼第2名受害人就出現了,他可以以別的理由重新接手這個案子,繼續展開調查。
比如以法院官員接受非法賄賂的名義,對韓城中央法院涉事的法官進行調查。
然後看看能不能從那傢伙的口中拿到更多大人物的訊息。
所以第1步要收集罪證,這次他要對付的是一個有法律經驗的法官。
所以除非達成不完整的證據,否則是不可能把這個傢伙逼到死角的。
但是這樣的話光有人證就不行了,最好還有物證。
所以金正宇整理了一番之後,就把問題拋給了吳信惠。
“你這次做出了讓我驚訝的成績,這讓我明白那5,000萬韓元的確是一筆不錯的投資,但是現在你還得幫我一個忙!”
“要我怎麼做?”
“你也是學法律的,應該明白,除了人證之外,還要有物證!按照這個女人的說法,她和那位法官最後一次交易,應該也是在松坡酒店,大概是在三個星期前。你還有時間去酒店提取監控錄影!”
“可是如果這麼簡單的話,為什麼你不去做?”
“因為,我被大檢察廳盯著,現在如果我再去松坡酒店的話,大檢查廳就會注意到我非常的舉動,我懷疑這一次大檢察廳的調查也不單純,但是我沒有證據。可要抓住這個法官的話,說不定就能挖出不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