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長的妻子在外面經營一家百貨商店。
不過說是百貨商店,倒不如說是高階定製的高檔消費場所。
這裡任何一件東西都有著讓普通白領傾家蕩產的價格。
當然需要這些貨物的也大部分都是名媛貴婦。
就連明星恐怕也用不起他們商場裡的東西。
當金正宇趕到這裡的時候,這裡正在舉辦一場時裝釋出會。
門口的保安立刻就把他們攔下來了。
而金正宇則直接亮出了自己的身份,這讓守在外面的安保人員猶豫了許久,最終只能同意進去詢問一下再讓他們進去。
金正宇不想難為這些忠於職守的普通人。
因為他從一個側面可以知道這位社長夫人可不是什麼有修養的人。
沒事便在外面等了一會兒。
結果一直等了20分鐘,出來見面的卻只是社長夫人的助理!
“這是夫人身邊的韓室長!”
“您就是金檢察官吧!社長說讓我來向您諮詢一下,請問到底有什麼事情需要我們協助調查的?”
“哦!很簡單,有幾位貴公司的前僱員狀告你們的社長李女士,說是她在搭乘航班的時候用高跟鞋踩傷了別人的手。對於這種惡意傷人的行為,我認為有必要把她帶回檢察廳接受質詢!現在請你們的社長夫人跟我走一趟吧!”
“夫人?這不可能,肯定是誤會!”
“誤會嗎?我有人證,有物證!”
“那就請跟我們的律師談吧!”
“我說你知不知道你在跟誰說話,我可是檢察官,我現在手上有將她帶過去接受調查的正式檔案!”
“這……”
這位室長女士猶豫了一下,然後便皺著眉頭,讓金正宇再稍等片刻。
看到她慌慌張張離開的背影,金正宇就知道這個女人確實被自己問住了。
接下來出面的果然是公司的法務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