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位,等我的大哥李子成從監獄裡出來之後,會長的位置自然是他的,現在我將以社長的身份代行會長的權利!大家都知道,現在外面是什麼環境,李泰村已經被我拔掉了虎牙,眼下已經不足為懼!不過……誰都知道,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要是繼續留著這個傢伙,難保會對我們又暗中使什麼陰謀?所以這個老傢伙是萬萬不能留的!”
“社長,您的意思是,要除掉他嗎?”
“不,打打殺殺什麼的,不符合我的性格,我也不是這樣的人,而且這個老東西害得咱們這麼慘,只要他一條狗命,實在是太便宜他了!總之這件事我自有主張,不過我要提醒的是,要對付那個老東西,就得防備他狗急跳牆,我知道大家手上都有一些要命的生意,可現在是什麼時代?你們大家都心知肚明,所以,金門集團在我的手上,也必須面向未來……”
金在龍的這番話,其實並沒有明說。他真正的意思是希望自己手下的這些理事逐步放棄那些違法的生意。
但是要做到這一點,金在龍就得給他們足夠的好處。
起碼要讓他們知道,做正經生意賺的一點都不比那些偏門少。
……
總而言之,一場危機下來,讓金在龍,收穫頗豐,可是他的位置並不穩固。
金在龍光是看著前任社長坐在那裡尷尬的樣子,就知道對方的心裡肯定憋著一股邪火。
至於其他曾經依附於前任社長和會長的那些人也都在冷眼旁觀著他。
不過眼下對這些人金在龍能做的也只有安撫了。
誰能賺錢?在金門商會誰就是絕對的老大。
因為大部分的人都只能人云亦云,或者跟在那些有實力的理事身後喝口湯。
你要知道,就算是混到了理事這一步,也不完全是靠著自己的本事。有的人是靠著別人的勢力,有的人更是一路靠著巴結做到了現在的位置。
在眾人一致的掌聲中,兩名資歷頗深的理事從保險櫃中取出了一個帶著龍頭的權杖,這東西是純金打造的,是隻有會長才可以擁有的東西。
由於現在會長人在監獄裡,所以這東西就由金在龍代為保管。
手上握著這枚沉重的純金打造的權杖。
看著上面雕刻的盤龍以及其他的圖案。
金在龍只覺得這些人十分的幼稚。
但是,既然做到了這個位置上,他也只能表現出一副心悅誠服,受命於天的表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