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敲響法槌,咚的一聲響後,庭審正式開始。
檢方的第一位證人,是一名女傭。
檢察官道:“證人,請簡要描述當天發生了什麼。”
因為是起訴的案子,之前有過多次上庭發言,故而證人表現得很鎮靜,表述也很清楚。
“當時是晚上八點多鐘,我幹完活,正在自己的房間裡看電視,聽見先生和太太在客廳吵架,後來外面沒了聲音,我出來看見……客廳地板上全是血,太太躺在血泊中,先生開啟門正要逃走。”
“後來你做了什麼?”檢察官問。
證人回道:“我當時嚇壞了,太太的頭沒了,血流得到處都是,我趕緊打電話報警。”
“你確定你看到的人,是被告席上的陳北岸先生?”檢察官再次詢問。
“是的,我確定。”
“你在陳家做女傭多長時間。”
“一年半。”
“一年半的時間,那麼你應該對陳北岸先生,和死者蔡欣女士,都非常熟悉,絕不可能認錯人?”
“是的。”
檢察官點點頭,看向法官:“法官大人,我問完了。”
法官看向慕紫:“請辯方律師進行詢問。”
慕紫站起身,法庭氣氛隨之一變。
案情事實非常清晰,現在所有人的關注點,都在於慕紫如何為陳北岸辯護。
“請問您在陳家的具體工作是什麼?”慕紫的提問很溫和,“我知道女傭分很多種,比如打掃、下廚、園藝……”
女傭回道:“我負責做午飯和晚飯,一般做完晚飯後,要清掃整個廚房,然後可以休息一會兒,九點的時候如果太太不要夜宵,我就可以下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