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的眼神裡流露出疑惑。
她年紀大了,早年受教育程度不高,只知道檢察官都戴著特定圖案的徽章,就好像警察制服上的警徽。
慕紫身上沒有這種標誌,大著肚子,且還在實習。
老人不確定對方是否能夠幫助自己。
她猶疑的說道:“我不是要錢……我想讓他接受審判。”
果然,就像同事說的那樣,老太太的目的並不在於錢,她想要為自己的狗討公道,要一個說法。
這其實是很樸實的想法,但是在現今這個法制社會,卻顯出艱難。
法律是為保護人權而設立,歸根結底,是為人服務的,又怎麼會因為一隻動物,去懲罰一個人類?
慕紫想了想,問她:“我能看看您那張照片嗎?”
照片是貼身放在衣兜裡的,老人拿出來,小心翼翼遞給慕紫。
常見的6寸照片,夕陽中老人揹著一袋塑膠瓶蹣跚前行,一隻白色小狗叼著礦泉水瓶跟在後面,尾巴翹著,很歡快的樣子。
拍攝角度非常獨到,光影色調俱佳,這是一張具有專業水準的攝影作品,十分觸動人心。
“老太太,照片是誰幫您拍的?”慕紫把照片還給她。
“一個大學生,她說想要拍了髮網上,我也不是很懂……”老人緩緩說道,“那是個好孩子,心腸很好,每次來看我,都給鐺鐺帶火腿腸。”
老太太拿回照片,指腹在小狗的位置輕輕摩挲,聲音低啞:“他們說,只是死了一條狗而已,對方也認罪了,法官不會再費時間審理……可是我覺得這不對啊,這不對,那些法律什麼我不懂,可我就是覺得不對,鐺鐺死了,怎麼就只剩五百塊了呢……”
老太太說完,長長嘆了口氣,分外無力,彷彿不抱希望了。
慕紫抿抿唇,說道:“老太太,我們再試試吧。”
最差也不過如此,再試一試,也無所謂什麼損失。
老太太想想也是,緩緩點頭,而後微眯著眼打量慕紫,“你是……哪位檢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