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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章 街頭風格 (1 / 2)

眾人目光轉到劍長風身上,這是跟大興熟到什麼程度,跟他們無關的牧雲秋夕武功好都能聊到。

“不是我說的,你們想想,大興什麼身份,金陵有什麼事能躲過他的耳目。”劍長風忙解釋,江湖之巔小隊的人他一個都不敢惹。

這事他們信,之所以來找商會聯盟,悠然給他們說過。

“金陵的事僅僅是個開始,各方勢力暗流湧動,要想佔得先機,情報工作必不可少,正好借逐鹿天下搭上了商會聯盟的虎皮,我想不明白一手掌握金錢的組織怎麼不會被朝廷滅了,但一定有些不能滅的原因,商會聯盟的性質,金陵就沒有他們不知道的事。對南宮家,也許支援更符合咱們的立場,但經過大家合議,一致決定阻止南宮家謀反,為了死去的南宮尚。所以就要以他們敵人的立場行事,首先就是情報。”

悠然所說的投奔逐鹿天下不是一句空話,雖然行事上還是會以江湖之巔小隊為主,但他們不介意順手幫逐鹿天下的忙。

“來來,別客氣,我這人最煩別人裝假,各位要拿我當朋友,就實在點。”大興說著,大手一揮,空地上的人自覺跑去兩邊,留出很大的地方給兩人戰鬥。

“好,你痛快我也不磨嘰,誰留手誰孫子。”牧雲秋夕雙腳一頓,跳到空地上。

“哈哈,牧雲秋夕,夠爺們,來戰。”大興說道。

酒罈往桌子上一砸,大興率先出手,他的身法很奇怪,身形放的很低,即使是直線衝鋒,走的都是“S”形,偏偏速度極快,酒罈與桌子碰撞聲剛出來,他的手已經快抓到牧雲秋夕的腰。

“蹭!”

長劍出鞘,牧雲秋夕向左跨步,一劍砍下。他用劍的方法其實一點都不正規,根本沒有章法,長劍在他手裡充當著八大門派的武器。

“好!”大興大聲讚道。

他的右手抬起,竟然空手抓向長劍。江湖之巔的BOSS中,有這種自由行動的極少,偏巧牧雲秋夕見過幾個,可是大興發動的突然,他反應過來還是慢了一拍。

“當。”

大興的手抓到了長劍,發出兵器碰撞的聲音,這人的手,難道比武器還要堅韌?

牧雲秋夕的長劍上傳來一股大力,帶著他衝向大興。力量上牧雲秋夕沒有優勢,他沒進門派,力量的成長還是基本的1。大興那身板,一看就是天生神力,牧雲秋夕當然比不過。

身形不受控制的牧雲秋夕,在變形的姿勢下,左手向上劃了個半圈,竟然是用左手放出了少林的浮空技“挑棍”。用手釋放武器招式,牧雲秋夕早就會,但用的時候不多,手當武器用,在短打時候能佔到優勢,可是手畢竟是手,對方拿武器過來招架,掉血的只會是他,所以用手釋放招式,牧雲秋夕很少用。

眼下形勢惡劣,何況大興看起來是空手戰鬥的風格,牧雲秋夕用起來沒有顧忌。他也是沒想到,兩人交手才幾招,大興就把他逼到零距離短打的程度。要說大興的戰鬥風格,那就是沒有風格,沒有八大門派那些花招,出手的距離都是最短的,怎麼效率實用怎麼來,而且快,狠,這種風格新聞裡邊常見,街頭流氓打架就是這樣,防守什麼的不在他們考慮範圍之內,怎麼能最快的把對方打趴下就怎麼打。

很多人不會跟流氓打架,即使被欺負到頭上也不願意理他們,就是因為他們發起狠來不管不顧,哪裡能給對方造成最大傷害就打哪裡。

不過牧雲秋夕不在此列,說起來他還教訓過幾個流氓,這些人還有一個特質:欺軟怕硬。你只要身材比他們高大,氣勢比他們足,他們就不敢惹,當然說的是小流氓,何況現在的流氓不能稱為流氓,世界越來越河蟹,沒準哪天流氓都要消失在歷史洪流中。

大興絲毫不顧流血的手,見對方左手划過來,上邊流動的氣勁竟然跟釋放招式很像,這招說什麼都不能硬接,否則以他的風格,對手無論什麼攻擊,只要拿不會影響戰鬥的身體位置接了攻擊,給對手更大的傷害就是了。他身體略轉,躲開牧雲秋夕的手,抓著長劍就往下邊扔去,他是想把牧雲秋夕摔到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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