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向村漸漸富起來了,但法制的推進反而讓段家失去立錐之地。他們對曹、楊兩家犯下的罪行真實可考,必須有人付出代價。
段家大部分壯年被抓、被判刑,年輕一輩在村民的庇護下逃出去,顛沛流離,來到極度混亂的國。
段萬德是段家嫡系,因此被推選為首領,那時他才十四歲,只是個小孩。
初到國的幾年,段家生存得極其困難,國的幫派、傭兵多如牛毛,絕大部分都是散兵遊勇,和國內的混混沒有區別,根本沒有戰鬥力,加入幫派只是想混口飯吃,為了活下來,沒有別的選擇。
段家來的時候有三十多口人,兩年後就只剩下十多人。段萬德親眼看到三位兄弟死在他面前,血高高濺起,撒在他的頭上臉上。
十六歲,他已經知道要在國活下來,必須變得和那些有勢力的幫派一樣。
那時,他們還龜縮在薩林加烏克鎮,給一個叫做“黃霧”的幫派當小弟,幫派內的人來自世界各國,都是些亡命之徒。在一次發生在鎮邊緣的火併中,他和邢永強救了“黃霧”的一個頭目,之後逐漸被器重,接到賞金更高的任務。
但賞金更高,也意味著更容易丟命。
邢永強想自己沖,段萬德比他想得更深遠,或者說心腸更加陰狠。他們招募小弟,這些小弟很多都和兩年前的他們一樣,活得連狗都不如,為了一塊腐爛的肉都能拼命。
段萬德培訓他們,其中最兇殘的,就給他們自己的姓氏,將“黃霧”的任務轉交給他們。
這些人為了錢一個比一個更奮不顧身,死了就是一堆被燒在一起的屍體,而如果活著回來,就能領到“不菲”的獎金。
但他們不知道,自己拿到的獎金只是段萬德從“黃霧”的賞金中分出來的微不足道的一點。
就算知道了又能怎樣呢?他們根本沒有錢買裝備,他們的裝備是段萬德給的,如果不是段萬德,他們連領取任務的機會都沒有。
就這樣,越來越多的底層傭兵成為段萬德的手下,他們很驕傲地改姓段。在國,人命都算個屁,改姓更沒有任何道德上的負擔。
一時間,很多人都在討論段家強悍的戰鬥力,那些沖在最前面的姓段,不怕死、死得猙獰的姓段,完成任務的也姓段。逐漸有其他鎮流離失所的人來到薩林加烏克鎮,尋求加入段家的方法。
段萬德也靠著這些愚蠢的人完成了最初的積累。現在,他手上有人、有武器、有一定的資金,並且在“黃霧”有了話語權。
“黃霧”的首腦佔據著薩林加烏克鎮的所有資源,儼然土地主,但薩林加烏克鎮只不過是國南部非常落後的鎮子,在它的北邊還有紮安鎮,那才是個地理位置優越、人口眾多的地方。
“黃霧”首腦不滿足於當土地主,想要從紮安鎮的幫派手中掠奪財富和人口。段萬德一聽就知道這是個自殺局,哪怕是紮安鎮最不入流的幫派,都能輕易按死“黃霧”。
但如果“黃霧”一蹶不振,段家的機會不就來了嗎?他遠渡重洋,不是為了在國一輩子給人當馬前卒。
“黃霧”準備出擊,一個個小頭目像吃了藥似的瘋狂相應,只有段萬德和首腦密談,給首腦起火的腦子澆了點涼水。
他很懂得談話的藝術,這場談下來,非但沒有讓首腦覺得他是個膽小鬼,還認為他很有大局觀,是真正為“黃霧”著想的人。
而段萬德雖然極力表達攻打紮安鎮的弊端,但也說了“黃霧”想要發展,將來肯定要向紮安鎮出擊。
這態表得不能再好了——打還是有益處的,但我們的犧牲肯定會很多。
首腦就是個蠻子,不多的全域性觀讓他做了一個段萬德“要求”他做的決定——讓段家留在薩林加烏克鎮守家。
在沖突開始之前,段萬德已經聯絡到紮安鎮的地痞、富人,與他們達成互不幹涉的協議。“黃霧”這一去,被打得七零八落,首腦也死於炮擊。一群殘兵敗將逃回薩林加烏克鎮,段萬德把他們抓起來,丟回紮安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