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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5章 釋出會ing (2 / 2)

雖然喝的有點多,但我依然感覺到好像有人進來,不過好像很快就走了,我也沒有在意就繼續睡著了,明白了照片的由來,當然想到要解決這件事,首先要找到另一位當事人!

當然為了不造成社會影響,我當時也只是請人私下裡尋找,可是照片依舊被暴露起來,為了最快地證明自己的清白,我們只能想到報警了,畢竟人民警察的力量比我們要強多了!”

這也是讓胡卬做一下解釋,畢竟當事人陳述才是最清楚的,而楊弱柳則不需要陳述了,何葉已經替她陳述過了!

胡卬說完坐了下來,閃光燈還是打著不停,快門聲也是此起彼伏,繼續有記者提問道:“請問楊女士,你既然是胡卬的粉絲,難道你沒有趁胡卬醉酒的時候一親芳澤嗎?”

楊弱柳趕緊回道:“沒有!沒有!”

胡卬搶過她桌前的麥克風說道:“剛才何警官陳述事實時已經說過了她連我的身體都沒有碰過,被子也沒有掀開,琪姐,記住剛才提問的媒體,以後我拒絕回答他們媒體的任何問題!下一個!”

梁琪朝胡卬點點頭,小媒體而已,得罪了也就得罪了,正好殺雞儆猴,主持人又點了一個記者,她問道:“請問何警官,楊女士的行為是否構成違法犯罪呢?警方將如何處置她呢?”

這也是大家想問的,他們也知道胡卬已經沒辦法抹黑了,而且再問一些抹黑胡卬形象的問題,得罪誠天也不好!

何葉站起來回道:“她的行為自然是構成違法的,根據《xxx法》的第xx條(我也不知道,隨便說吧),她對胡卬的這種行為構成了違法,犯罪談不上,而且這屬於民事糾紛,只要受害者不追究,我們不會對楊女士進行追究!”

確實,民事糾紛屬於民不舉官不究,而刑事訴訟則是由警察收集證據向法庭提出的,比如A開車撞死了B,如果他沒有違法的話,只要賠償受害者家屬現金補償,對方不滿足補償可以向法院提出訴訟!

可是如果他違反了交通安全法,他除了要賠償受害者家屬現金補償,還要被警察起訴接受刑事處罰,也就是坐牢,兩者差別很大!

記者繼續提問道:“請問胡卬先生會對楊女士進行起訴嗎?”

胡卬回答道:“不會!畢竟她已經幫我澄清事實了!”

“請問鈺呈娛樂的各位在發出照片時為什麼要對照片進行打碼呢?”

這可就是誅心之言了,故意坑鈺呈娛樂的,這裡面的門道他們自然是心知肚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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