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經覺得沒什麼意思了。”
陳城抬頭,盯著柳欣:“算我求你了,殺了我,行嗎?”
柳欣盯著陳城許久,冷笑一聲。
站起身來,朝著外面走去。
她沒再說什麼,只留下了高跟鞋的聲音在地下室迴盪,越走越遠。
離開後的一分鐘,有個壯漢從一旁走來,拿著一份列印好的檔案。
那個人拿著陳城的右手簽字,又用他的手指按了指紋。
陳城半昏半醒,心中已然有數。
是賣身契。
接下來的一段時間裡,他被送去了礦上。
在寮國,很多地方的礦產資源還處於剛剛開採的階段。
那些經歷著黃、賭、毒生意的老闆們,並不是單細胞生物,他們都很聰明。
因為當他們擁有一定財富以後,眼界和思維都會跟著水漲船高。
見不得光的買賣,總有一天是要出問題的。
所以很多經營這些生意的老闆們都選擇了開礦。
礦這種東西,如果操作的好了,其利潤是不比毒品低的,而且幾乎沒什麼風險。
如果非要說風險,那麼恐怕就是開礦坑的時候那些下礦的工人們有危險。
下礦踩坑是個高危工作。
????????????????要麼是炸坑的時候沒計算好時間,工人跑不出來,要麼就是因為地質勘探不過關,下面塌方了。
由於礦坑塌了死幾個人是常有的事情。
如果是簽約的正規礦工,那是要賠錢的。
豬仔們就不用了。
因為他們早早的就簽訂了賣身契。
並且這些豬仔大多數都是偷渡來的。
異國他鄉,就算這輩子都回不去了,好像除了他們的家人,根本不會有誰在意。
關鍵是,根本找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