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漢死不瞑目,右手牢牢的抓著金條。
李鐵牛一根手指一根手指掰開,把金條和美金拿了回來。
這是他第一次殺人。
前三秒是緊張的,然後有短暫的害怕,恐怖,十分鐘後,李鐵牛的心中有一股前所未有的興奮。
那一刻,他感覺自己是個俠客。
他第一次感覺自己可以凌駕於生命之上,凌駕一切。
李鐵牛用瑞士刀在野外挖了坑,把流浪漢埋了進去。
槍,是個好東西。
在埋那個流浪漢的時候,李鐵牛沒有感到一點點的害怕,而是冒出了這樣的念頭。
又是趁著夜晚,李鐵牛用著不多的單詞詞彙,朝著那個叫做紐約的城市前進著。
他用了很多種交通工具。
火車,汽車,計程車。
當他到達這座城市的時候,簡直被眼前的景象驚呆了!
一座座高樓大廈直聳雲霄,彷彿要把天捅出個窟窿。
豪華而乾淨的車輛穿梭在馬路上,藍天白雲,彷彿來到了科幻世界。
是他這輩子從未見過的景象!
課本里,電視裡,全是騙人的。
李鐵牛的臉上依舊髒兮兮的,臉上的貫穿傷疤雖然已經癒合,但看起來仍然觸目驚心。
儘管他新買了衣服,但是此刻站在這座城市的面前,背影顯得是那麼的窮酸和渺小。
他的心中充滿震驚和澎湃,而最終,右手的拳頭死死握在了一起。
「我是來殺人的。」
李鐵牛在第一次面對這座城市的時候,是這麼對自己說的。
騙人與被騙,真實與不真實,世界與另一個世界的意義,這些對他來說已經都不重要了。
他的眼裡只有仇恨,那個曾經欺騙自己的傢伙,必須要受到懲罰。
憑什麼這樣的渣滓可以活在這樣一個世界裡。
而他,他的父母,他的妹妹,卻永遠活在暗無天日的地底,死不瞑目。
這個糟糕的世界太不公平了。
他什麼都沒有,只有一身的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