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畫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條,綁架他人作為人質,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你想清楚了,此時如果你放開我,會減輕罪責。”
尹笙強裝鎮定,把裡面的厲害關係都與那人講了一通。
那人聽了,心自然是慌的,他幹不少這種事,綁架,僱傭打手等等。
“我相信這件事是有人僱傭你幹,你只要主動交代出來,可以減輕刑罰。”
孟梓期見那人臉色有些猶豫,乘熱打鐵。
“我……”
那人聽後,下反應要說出來,可是又剎住了車,臉又一點點變得猙獰了起來。
“別以為拿刑法就能嚇住老子,我告訴你們,老子不吃這一套,給我退後!”
那人把匕首又往尹笙脖子上靠近了幾分,尹笙感覺脖子有些刺痛感。
無奈,警察只好又往後挪了幾分,孟梓期卻站買原地,眼神愈發的陰冷了起來。
“我讓你走,你放開她!”
“放開她?她可是我的保命符。”
“你今天如果不放了她,就別想走出去!”
孟梓期也有點發狠的話,實在沒了和那人談判的耐心了。
“我要死,我倆死在一起吧!”
“死,可以,你把她殺了是死罪,如果你放了她,我給你一條生路。”
“你給我一條生路,呵,你算老幾,那麼多條子拿槍指著老子呢!”
那人冷笑了一聲,不屑的看著孟梓期,像是聽到了什麼可笑的笑話一般。
“我說能給就能給。”
孟梓期向警察們擺了擺手,領頭的警察讓他們把槍放下。
那人見了,眼神暗了一下,不由的想孟梓期到底是什麼身份,警察竟然都聽他的。
他似乎惹到了什麼不該惹的人。
“好,我可以放了她,但是你得答應我,放我走!”
“好我答應你!”
那人接受了孟梓期的提議,他不得不接受,他雖然幹活許多違法的事,輪殺人,他真沒幹過。
就算今天在這裡把尹笙殺了,自己一定也逃不了,不如就賭一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