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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8章 證人 (1 / 2)

可律師跟她們說,那流水暫時是不夠的,而且翻案本就是一件很難的事情,這就相當於警察局跟法院都得承認自己的錯誤,跟承擔責任。

如果這次不是輿論,法院跟警察局都不會受理,而她們手上的這點證據,也只夠上訴的條件。

秋梓問律師:“也就是我們現在的證據不夠是嗎?”

律師很確定的回答她:“是的,不夠,你們這邊最好想想,是否還有直接的證據證明,人是日新那邊殺的。”

秋梓臉色蒼白,情緒激動的說:“我當時被日新的人關在一處海邊別墅裡面,而我丈夫還因為日新逃亡去了緬地,當時我丈夫是這個案子的直接證人,日新這邊想在緬地那邊處理掉他這個直接證人,差點殺了他,後面我丈夫從緬地成功逃了回來,可現在我丈夫卻成了這個案子的殺人犯。”

秋梓在說出這些話的時候,律師表情卻很平靜,問秋梓:“你說的這些有證據證明嗎?”

這話倒是把秋梓問住了。

證據證明,她該怎麼證明?

秋梓想到什麼又說:“那邊警察局知道這件事情的,你們可以打電話去問,當時我丈夫就是在那邊的海島被抓走的,日新的高長寧都在。”秋梓想到什麼,又連忙說:“對,還有那個周津南,以及那個檢察官慕辰,他們都在,我們這邊可以去找那個檢察官慕辰作證!”

秋梓想到這裡,聲音突然提高。

律師問:“檢察官?”

知只在一旁一直都沒說話。

只有秋梓在那大聲說著:“對的,他可以證實我所說的一切都是真的,而他當時正是在調查我丈夫的案子,可是後面不知道為什麼,他突然就對我丈夫的案子不管了。”

秋梓想著,那個律師就算不管他們的事情,但是,她想,作為一個證人這種事情,應該不是一件過分的事情吧?

律師想了想說:“如果是這樣更好,你們可以同警察局去上交這幾個點,證據越高,法院那邊同意審理此時的可能,就會越高。”

知只在一旁還是沒有說話,而秋梓卻焦急萬分,她現在就想去警察局去提交這幾點。

律師同她說:“我建議你們等警察局那邊傳喚再過去,目前都是在取證的階段,警察局會兩方都調查的。”

知只也開口對秋梓說:“我們等警察局那邊第二次傳喚吧。”

秋梓聽到知只的話,又摁住了心內的衝動,好半晌,她從嗓子眼裡擠出一個字:“好。”接著又說:“那我就等警察局傳喚再過去。”

知只之所以阻止是因為她覺得這幾點可行的可能很難,那個慕辰未必會幫他們。

所以,她認為秋梓高興太早了。

之後,她跟秋梓從律所離開。

秋梓在路上對知只說:“知只,我比你還著急,因為王錚已經死了,可萬鵬還活著,所以,在這一線生機上,我比你更急這個案子。”

知只聽到秋梓的話,想到王錚,她連救他的機會都沒有,至少秋梓現在是還擁有機會的。

知只的手悄然緊捏。

而秋梓並沒有發現她的異樣。

知只跟秋梓各自回到各自的住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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