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越,我是一定要離婚的!我們在一起沒有什麼好結果的,你不用再求我了,我這次是認真的!”
電話裡,傳來齊雪堅決的聲音。
譚越苦笑著搖了搖頭,道:“那好,我在家裡等你。”
電話另一邊的女人,似乎沒想到譚越這次答應的這麼幹脆,愣了一下,才說道:“好,過兩天我就拍完戲回去了,到時候...我們辦離婚手續,不能反悔的。”
掛了電話,譚越站起身來,往家裡走。
剛才打電話的那個女人,就是這具身體的老婆。
她叫齊雪,是華國一名二線女演員,也算是小有名氣,在一些小製作影視劇裡,完全能擔任女一號的那種。
雖然已經到了九月份,但濟水的天,還是說變就變,來不及走到家,天上就開始飄雨了。
雨勢漸大,譚越找了一個路邊涼亭避雨,點起一根菸,腦海裡想著齊雪的事情。
三年前,原主剛剛大學畢業,經歷三次面試,才終於進了濟水市電視臺。濟水市是河東省的省會,能夠進市電視臺,那時候的原主,還是老譚家的驕傲。
在現在的譚越看來,他和齊雪之間也是有緣分的,或許用孽緣來形容更合適一些。
當時齊雪還沒有現在這麼大的名氣,也是剛剛從電影學院畢業,到河東電視臺參加一檔節目,河東電視臺和濟水電視臺是在一棟大樓上,那一次,在電梯裡,譚越和齊雪偶遇了。
青澀的毛頭小子,什麼時候這麼近距離接觸過這種頂級大美女,只是一眼,就墜入了情網。
千方百計打探到當時還沒什麼名氣的齊雪的電話,原主徹底化身成為了一隻光榮的舔狗。
本來舔了半年,也沒有什麼進展,甚至大多時候,都是原主一個人聊天,齊雪很少有回覆。
本來要放棄的時候,齊雪卻突然找了過來。
“咱們結婚吧。”
那時候的原主,高興的像個傻子。
狠狠的抽了一口煙,譚越才緩緩吐出一個菸圈。
可憐的人兒啊,不是真的痛徹心扉,也不會吃下那一整盒安眠藥尋死。
齊雪是演員,婚後的生活,全不是外人想的那般美好,尤其是之後的兩年,離婚成了兩人之間唯一的共同話題。
也就是在上週,齊雪終於和原主坦誠了。
三年前,齊雪一直喜歡的一個男藝人結婚了,心裡不平衡,又想報復那個人,便一時衝動,找上了譚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