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森理所當然地說道:“這沒問題啊,你都用‘自衛’這個詞了,沒有哪個國家會有‘被人殺的時候禁止反抗’這法律吧?”
“不,我疑惑的是另一個問題。”條紋袍巫師搖頭道,“為什麼那個魔法師學徒可以大搖大擺地拿著充能式法杖出門,這連違法行為都不算嗎?”
違法≠犯罪(相關內容請查閱你們用過的初中政治教材)
“這個……”羅森無法給出答案。
因為在他的常識裡,充能式魔杖和充能式法杖都必須是成年人在行政部門辦理過手續後、才能合法持有的東西,未成年人拿著它們出門就是違法。
萬幸條紋袍巫師已查閱到相關的法律條款,拍著厚厚的書皮道:“經過我兩天的翻查,發現帝國法律對‘充能式法杖’的規格有嚴格的標準,未經許可持有長度一米三以下的充能式法杖屬於A級輕罪,最高可判9個月監禁。但對長度一米三以上的充能式法杖不作任何限制,即便是未成年人持有,也算是合法行為。”
羅森對此感到震驚:“雖然我沒有使用過充能式法杖……但法杖這玩意,難道不是越長威力越大嗎?”
魔杖和法杖可不是某種木頭裡放一根魔獸身上採集來的素材充當杖芯就能製作出來的東西,裡頭設有一系列術式,在魔法師的施法過程中起到輔助和增幅作用。
比起不足四分米長、注重便利性和隱蔽性的魔杖,普遍長於一米六、頂部時常鑲嵌特殊素材的法杖可設定術式的空間要大得多,兩者的增幅作用就不在同一個檔位上,充能式武器也繼承此規律。
當然,這不是說充能式魔杖就一定殺不了人、充能式法杖就一定能殺人,還得看製作成本、設定的魔法、使用方法等因素,畢竟一個小小的風刃術就能割破一個人的大動脈。
“正是如此!”條紋袍巫師用力一拍手上的法律書,“你能幫忙解讀一下這條法律嗎?我是怎麼想都想不通,念頭不通達。”
羅森眨眨眼,道:“學長你還真別說……我覺得我這法盲還真的找到解讀的角度。”
“哦哦!真的嗎!?”條紋袍巫師不想回母星解決這個疑惑,能在同伴處得到答案就最好不過了。
羅森沉吟道:“立法者給出的原因,大概會是‘短於一米三的充能式法杖易於藏匿,民眾無法預防’而‘長於一米三的充能式法杖只能拿在手上,民眾看見了會提高警惕’。”
“這算什麼鬼理由?”條紋袍巫師露出一張怪誕的臉。
“別在意,本來就是忽悠人的。”羅森笑著擺了擺手,“真正的理由是為售賣充能式武器開後門,學長你可能不知道,新時代的貴族已經不能明目張膽地吸國民的血,總得打一下掩護,而魔法武器製售就是大貴族們最重要的產業,他們接受不了一刀切的法律,留的後門越多他們賣得越多。”
“……新時代聽著還不錯?”從舊時代過來的條紋袍巫師,印象中的貴族就是可以明目張膽吸血的,以此作為對比才有這樣的觀感,“不過——”
條紋袍巫師把手中法律書丟進壁爐裡,罵罵咧咧地離去:“浪費了我兩天時間,都不是為了治理好國家而立的垃圾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