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到什麼程度呢?
就是他有十塊錢,能漏掉二十塊錢的事。
閔家,其實其他的財富也還回來了,可是老兩口沒敢告訴閔成華。
他們兩個也真的是跟著閔成華一起過一下苦日子,每個月靠那個臨時工的工資,吃著玉米麵的餅子,啃啃窩窩頭,就想讓他知道賺錢的不容易。
就這一次實在是太饞了,才買了只燒雞吃。
誰成想,他回來了。
“華啊,你......”
“咱家有錢?”閔成華問了一句。
“這是你爸在咱家院子裡以前埋小金幣,我們換了一點錢。”
“不多!”
“對,不多!還是要好好工作。”
閔成華其他的都沒聽,他又問了一遍:咱家有錢?
第二遍,閔媽媽就意識到不對了。
她乾脆的放下雞肉,擦擦手坐下問:“怎麼回事?說。”
閔成華簡短地描述了一下。
“盛珍珠,回村。”
閔媽媽強大的思維,立即運轉起來就
盛珍珠,新人名,女人。原本該是在城裡,現在要回村。
他家兒子動春心了!
“華子,你想去村裡找這個盛珍珠?你想娶她當媳婦?”
“是!”
一句是,這件事拍板定下了。
閔媽媽安了閔成華的心,帶著他去這個大院子的一棵樹下,挖了一小箱黃金。
“你去吧,我和你爹能活得挺好,追到了媳婦再回來。”
“這根金條你帶著,窮家富路。但你要記住,你要是給了別人,當盛珍珠想用的時候就沒有了。”
閔成華握著黃金的手,都緊了。
閔成華離開了,揹著一個行李捲,在八十年代去支援建設了。
在別人都拼命回城的時候,他下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