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會先預付一筆版權費,你依舊享有拍攝權,而我只要《仙劍》爆火之後的獨家代理,並且後續的版權收益,我們五五分。”
“怎麼樣?”
韓千柔一臉認真的看向林天說道。
這是她能做到的最大讓步。
為了能拿到《仙劍》的代理權,她已經割讓了許多利益。
按照目前的娛樂圈行情。
影視劇版權都是買斷的。
也就是,自己花一次的錢,永久擁有版權,且不需要再向作者支付後期版權收益。
但是,《仙劍》讓她改變了底線。
這部劇一旦問世,必然是未來仙俠劇的扛鼎之作。
林天剛剛沒有第一時間同意出售,一定也是看中了《仙劍》的商業價值。
等他把劇本完全寫出來之後,一定會遭到各大投資公司的瘋搶。
到時候,韓千柔就需要與其他投資公司競爭。
劇本的價格也會被炒到天價。
為了防止預算超過自己的預期,所以她選擇適當的讓利。
“你開出的條件很吸引人,我沒有理由拒絕。”
林天想了想,隨後說道。
韓千柔願意讓出未來版權收益的50%,已經足以打動林天了。
而且林天也沒有完全把控版權的意思。
如果由凌天娛樂完全把控版權的話,未來《仙劍》的衍生創作,例如:動畫、遊戲、歌曲……
就需要林天自己與其他公司對接。
他還需要做公司背調,將一些不靠譜的公司篩選掉。
這樣十分的麻煩。
而韓千柔有一家專業的投資公司,他們有著成熟的商業化體系。
倒不如交給韓千柔託管。
自己只需要坐等拿錢即可。
十分的省事。
“你是一個聰明人。”
韓千柔聽聞,嘴角微微有些許上揚。
她很清楚,就算未來的版權收益分林天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