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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章 收穫劉天仙的好感 (1 / 4)

黃老師看向林天笑著說道:“您現在不只是我的偶像了,還是我們的衣食父母啊!您只要唱一首《消愁》我們之後七天的伙食費就都不用愁了。”

在他們看來,以祖龍的能力,賺取之後七天的伙食費沒什麼問題。

古鎮上大部分都是上了年紀的老年人。

他們對《消愁》的感觸,只會比普通人還要高。

“不行!”就在這個時候,導演突然開口說道:

“由於我們沒有《消愁》的版權,所以節目中不能出現《消愁》。”

這個世界,是一個版權意識很強烈的世界。

沒有版權的情況下,私自將歌曲商用,就是侵權。

不但要賠錢,而且還有可能會坐牢。

也就只有街邊的髮廊或是飯館敢隨便播放當紅音樂,因為監管局管不過來。

如果是大型節目播放,絕對會吃官司。

“不是,歌曲原作者都在這裡,你跟我們說沒版權?他自己都唱不了自己的歌嗎?”黃老師有些不悅的說道。

“抱歉黃老師,規矩就是這樣,我們也沒有辦法……”導演也無奈的說道。

規矩是很死板的,但是你不能不聽。

因為規矩有的時候是在限制你,有的時候又是在保護你。

“那你們就不能當場把版權買下來嗎?原作者都在這裡了。”黃老師摟著林天說道。

《消愁》這首歌是林天獨自一人創作完成的,並沒有簽約公司。

所以林天擁有絕對的版權支配權。

他可以將這首歌賣給任何人。

但導演卻搖了搖頭,苦笑著說道:“不是我們不想買,是我們買不起啊!”

一首普普通通的爆款歌曲,版權費就高達一千萬到三千萬左右。

而《消愁》可不是一首普普通通的爆款歌曲那麼簡單。

消愁釋出三天時間,就收穫了八千多萬的銷售量!

登頂華媒評選第一的寶座!

而且如今熱度還在持續走高!

現在就算開價一個億拍賣版權,都會被瘋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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