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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五章 定罪轉刑部 (2 / 3)

當時嶽永安惡性不改,在街上調戲民女,還打翻了一個婆婆的攤子。

蘇微路過,打抱不平,就出手教訓了嶽永安。

當時嶽永安信誓旦旦地說要報仇,還命小廝叫人,打算在那天晚上就把蘇微辦了。

這下子,殺人動機有了。

蘇微說她不認識嶽永安,這也是撒謊的表現。

以下幾點,都讓蘇微成為最大嫌疑人。

第一:客棧掌櫃和小二都可以證明,二十四號晚上吃飯的時候,蘇微手裡還拿著那根鞭子,鞭子到底丟沒丟,只有她一個人清楚。

她原來住的那間屋子,捕快們探查過,沒有外來入侵的痕跡,如果真像她說的那樣,鞭子不可能丟。

第二:蘇微手上有細小的劃痕,是用鞭子時不小心劃的,是新傷。

第三:她和嶽永安之間有矛盾,並且在嶽永安死的時候,她沒有不在場證明。

客棧掌櫃和小二能證明,案發那天,蘇微確實是戌時三刻回的客棧,直到客棧打樣,她沒有再出去。

可是,離開客棧不只有正門一條路,客棧有個後門,無人看守,同旁邊的樓房也很近,以蘇微的身手,從隔壁屋偷溜出去不是問題。

而且當時蘇微住的那個客棧,距離嶽永安被殺害的地方,就隔著兩條街,半刻鐘就能到。

第四:最後見到嶽永安的,是一名青樓女子,她送嶽永安出門,曾看到她和一個女子在一起,走進了那條巷子。

原以為是新歡,卻不想嶽永安死在了那。

所以,兇手是女人。

而且,嶽永安是去年年底去了宥陽,前兩天才回來,根據小廝交待,這期間只和蘇微發生過沖突,沒和其他人吵架或者打架。

沒有其他嫌疑人!

而且不管是客棧掌櫃,玉石店老闆,還有當時抓捕蘇微的幾名捕快,都覺得蘇微是個衝動,急性子還有些暴力的姑娘。

兇器,人證,動機,再加上蘇微拒捕,逃跑,撒謊。

調查下來,沒有什麼利於她的證詞,就算她不認,也是可以定罪的。

這在京兆府都是有先例的。

有些流氓賴痞,壞事做盡,即使證據擺在眼前,也是不認的,不能因為犯人不認罪,案子就一直拖著。

京兆府寫了結案陳詞,把案子上呈到刑部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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