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大崬的報紙,內容基本都是在扯淡,要麼就在吹噓大崬歌舞昇平,要麼就在造謠生事,很少能看見真正有用的內容。
梁知看完這份報紙,就如同看了一份報紙……
忽然梁知眼睛瞪大,他看到了不一樣的東西。
‘搶棒棒糖的瘋子?拯救被拐兒童的英雄?亦正亦邪的神秘夜鴉!’
這篇報道,是仇實璐寫的,關於她那一天的遭遇。
報紙的上半部分,將梁知塑造成了一個喪良心的不法商販,一個搶小孩兒棒棒糖的神經病。
而下半部分,則話鋒一轉,將他塑造成了打擊拐騙團伙的英雄。
不過吳梓楠改造人的身份並沒有見報,看來這屬於不能播的那部分。
“這女人瘋了,報紙寫的和小說一樣,怪不得賣不出去,只能用來包肉夾饃。”
但周圍看報紙的人,可不止是梁知一個。
有不少人都在早餐攤位附近,討論這個上了報紙的夜鴉。
大崬沒有廣播,更沒有電視手機電腦之類的娛樂方式,所以大家全都養成了看報紙的習慣。
夜鴉的奇怪人物設定,讓東城區的居民十分感興趣,甚至有火起來的趨勢。
梁知面色煞白:“我可是要做大惡人的啊,報紙竟然在誇我,這像話嗎?”
接著他翻開遺願清單,就看見上面惡名之章的進度條,竟然變成了負數。
這意味著,現在對他有好感的人,要比對他厭惡的人多。
“不得了,出大事了,讓她繼續這樣寫下去,我的一世惡名就要被毀了。
不行,我要去找那女人理論,我和吳梓楠明明是私人恩怨,憑什麼把我寫的那麼無私?”
……
梁知快速趕到東城生活報,指名道姓要找仇實璐。
但是他卻得到了,一個不太好的訊息,仇實璐去了破爛街進行採訪,要晚上才能回來。
於是梁知又乘著自行出租,趕到了破爛街,一進入這裡,梁知就眉頭一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