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觀點的具體解讀為:儘量不要讓東洋兵接近或越過五十米,如果讓他越過三十米,則意味著你命在旦夕。
中俄戰爭之後,日陸軍單兵標準武器裝備,是每個士兵肩挎一個手榴彈布袋,標配是六顆木柄手榴彈。
後來在二次世界大戰中,手榴彈改進成手雷,標配是六枚攻擊型手雷,特攻隊員大都掛上八枚,甚至於更多。
抗戰時期,八路軍的手榴彈布袋,大都是仿日的,只不過八路軍窮,六枚標配減小成四枚。
當然,實戰中不可能出現像後世影視劇,什麼褲檔裡藏雷這樣的神劇。
而反觀二戰中的老美大兵,一般只在胸前掛上二枚,就像是耍猴的鈴鐺。
十足的老爺兵。
話說到日籍軍官一聲令下,前後到場的五十餘名當塗保安隊員,將手榴彈掏出來之後,開啟保險,食指搭上拉環。
“擲…”
又是一聲低喝,保安隊員紛紛拉響釦環,吱吱冒煙,接著用力向著上方陣地投擲。
“轟…”
“轟轟轟…”
“……”
一連串爆炸聲,在陳天華身前大概三十米的前沿戰壕左側裡響起,一時間裡,飛沙走石,濃煙滾滾。
那裡原本是一個輕機槍陣地和交通壕,只是後來敵人煙霧炮彈襲來時,慌里慌張的撤了出來。
先前陳天華幾次發心想去重新佔領,卻被一波又一波炮擊給耽誤了。
現在卻被手榴彈炸成了一個個土坑。
真正的陰差陽錯啊!
剛才敵人接二連三的炮擊,還幫了陳天華他們的大忙。
“嗯?這又是從哪裡拋過來的擲彈?還不快去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