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贊上熱評的第一條,是一個叫做‘林森全國粉絲後援會’的使用者。
“森哥,媳婦兒找回來了?(狗頭)”
“林森結婚了?我女神怎麼辦?”這條評論後面有一條追評,“就你這智商,基本已經告別微博了。”
方爾看著沒頭沒腦,又往後面翻了幾條,退出去看了一眼林森最近的幾條微博,才知道這個廣為傳頌的媳婦兒是怎麼來的。
關掉手機餘光裡是林森的側臉的時候,方爾的心不自覺的加快了跳動的速度,像是初初感受到小鹿亂撞的少女,只是看著這個人,心裡就滿被一種名為幸福的情感不可名狀的充盈。
“怎麼了?”
“我有沒有問過你,你喜歡我什麼?”方爾感受到自己的那顆心跳的更厲害了,像是要從嗓子眼裡蹦出來,從車窗灌進來的風冷呼呼的打在她的臉頰,心裡卻是火熱的。
林森忽的側頭看了她一眼,嘴角帶著不易察覺的笑容。
“都要結婚了,才想起問我喜歡你什麼?”
在方爾的印象中,她是問過這個問題的,畢竟兩人身份的懸殊這麼大,女人又是天生缺乏安全感的生物,就會從這些言語上面去獲取自己想要的,可她卻不記得林森有沒有回答,林森這一句話卻震盪的她心神都有些恍惚。
她忍住臉上發燙,傻乎乎的張口又問:“林森,我們是真的要結婚了嗎?”
“怎麼,不願意?”
“不是不是,就是覺得……”方爾撩了一下額前被風吹的凌亂的頭髮,眼神泛著微漾的光,“就是覺得不太真實,好像我們才剛剛再一起就要談婚論嫁了。”
兩人分開的時間太長,和短短相處的時間相比,確實是太短了,短到讓方爾覺得跨度太大,短到讓她抓不住什麼去確信,這一切都是真的。
林森忍不住咧咧嘴角,騰出來一隻手,揉了揉她的頭髮。
方爾又心神盪漾了好一會兒,快要到林森家的時候才迷迷糊糊的想起林森還沒有回答自己最開始的問題,她揪著林森的衣服,一副小女孩的模樣,愣是要他回答喜歡自己什麼。
林森一直沉默著,知道車在小區停了下來,熄了火,才側頭看著方爾,眼神裡是不可忽視的認真與嚴肅,方爾不自覺的也被他的眼神帶的正色起來,挺直著腰板兒,一副你說什麼我都受得住的表情。
林森食指微微曲起,一下一下的在方向盤上敲擊的,眉頭微微皺著,像是在思考該怎麼開口。
“爾爾,我很難告訴你我確切喜歡你什麼,可我知道我的世界除了方爾這個人,再也不會遇到第二個了,撒嬌賣萌的時候可愛的讓人忍不住想摟進懷裡,小矯情的時候就像是一隻小野貓拿著爪子撓你的心。”
“還有,”他眉頭擰的更深,“從你回來之後我一直都沒有問過你在外面發生了什麼,不是我不好奇不是我不知道,是我真的喜歡你。”所以不願意讓你承受一絲的難堪,是你,讓我相信了一見鍾情。
最後一句話太肉麻,林森嚥了下去沒有說出去,以上這一段話,拆散開來無論是哪一句,都是他平時絕對不會說的,可如果物件是方爾,好像說出口也沒有那麼困難,至於最後那一句應該在特定的場合說。
林森有精神潔癖,可在方爾面前什麼都是紙老虎,她只要一個眼神,就能讓他的城牆崩潰,因為那個人是方爾,所以沒有底線。
方爾捂著自己一顆撲通撲通直跳的少女心,眼裡泛著光,忽的湊上去就是吧唧一口親在了林森的臉上。
好的愛情,就是讓人隨時都能活成少女的模樣。
林森應該是提前和他母親說過兩人會回去的事兒,他們出了電梯,鑰匙剛剛摸出來,門就被開啟了。
相比方媽媽,林媽媽要好的太多,三年的時間在她的臉上也落下了痕跡,卻是微微帶過,周身到處都是精緻,看著林森的那雙眼睛裡泛著淚光。方爾早就從別人那裡聽說,這幾年,林森照顧她媽媽的時間,要比照顧自己媽媽的時間多太多,甚至是有時候工作太忙,回了白城就去看一眼方媽媽交代了事情就直接飛走。
她難免有些心虛,臉上堆滿了笑給林媽媽打招呼.不說她媽這事,就是她這個人,估計也讓林媽媽操了不少心吧,兒子這幾年一直把一個已經‘過世’的人掛在心上,沒什麼期望的等著,也虧得他等到了。
林媽媽倒是很熱情。招呼兩人進來,聊得熱熱乎乎,看不出來什麼對方爾有什麼不滿,一個勁的追問她這幾年究竟發生了什麼,關心倒是溢於言表。
吃了飯,林媽媽要留他們住在家裡,可被林森拒絕了,回去的路上,方爾忍不住的問他:“林森,這幾年你媽媽怨過我嗎?”
天色已經漸漸暗了下來,路燈的光輝落進車廂,林森側頭看她,笑得毫不掩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