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是哪裡傳出來一陣機車轟鳴的聲音,兩個人的精神都是為之一振。Va
覺得要麼是林森瘋了,要麼是自己瘋了。
這一狂野的漢子,吃飽了撐的裝文藝?
他卻不知道,林森的身上,是真的有紋身的。是簡簡單單的兩個字母LO,紋在他左臂內側,靠近手臂最上端,平時都有衣物遮掩著,所以根本沒人注意到,也根本沒人能注意到。
這個紋身,在他身上已經紋了將近四年了。
方爾雖然是小女孩的性子,但終究天性還是喜歡那些看起來浪漫浮誇的東西。比如電影裡面總說女孩吃花言巧語那一套,她雖然平時悶悶的不說話,可在他說了一句甜蜜的情話之後,也會笑得合不攏嘴。
紋身,大概是她看了某部電影之後的突發奇想。
那個時候方爾還是他的助理。有時候他太忙,而她因為賴床的關係沒能跟上工作人員,基本上會在家看電影什麼的。
有天他回來的時候,方爾就像是一隻雙眼冒著亮光的小狗似的,扒在他身上不下來,怎麼說都要去紋身。
最後兩人在那種三無的店面裡,紋了身。他紋的事LO,而方爾身上,紋的是VE。
組合起來,是LOVE。
俗套的情節,俗套的愛情,那個時候林森嘴上說著不安全,心裡卻也是暖烘烘的。可現在,怎麼就連一個抱怨的人都沒有了呢?
正想著,林森突然覺得自己像是被雷從天靈蓋劈中似的,如果那個林小雅真的是方爾,那麼她的身上肯定也會有紋身。
呵,饒了大半圈,他還是死不了心嗎?既然死不了心,那就把事情弄清楚吧,就當是他拽住的最後一根稻草。
……
三個月後。
林小雅日常LOOK,就是早上一大早起來,坐在海邊吹吹風,然後又坐在自己的鋼琴面前彈彈琴,總而言之,她基本上是閒的頭上都要長草了。
其實她也不想這麼閒的,出去早點工作什麼的都好過現在,她總覺得自己像是養在圈裡面的豬,等哪天養肥了,就拉出去宰了。
她自己對於工作這件事是沒有異議的,畢竟從她失憶之後一直都住在石家,吃喝用度都是花的別人的,雖說石叔叔說她父母留下來的遺產現在都暫時保管在他們的手裡,所以她不用擔心錢的問題。
可林小雅心裡總是覺得不好,說不上哪裡不好,大概是她身體裡面的勤奮因子在攛掇她努力生活?
不過隨著現在天氣越來越冷,她基本已經從沒有了早上變成了沒有上午。林小雅覺得自己都快要和床長在一起了,她真不是想睡覺,她就是不想起床。更何況現在天氣越來越冷,起床就是一種傷害,暴擊那種。
每天阿姨來叫起床的時候,她總會說一句:“起來幹嘛?”堵得阿姨啞口無言,只能由著她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