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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七十三章 公審公判 (1 / 2)

黃儒民沒想到被人逼著寫誣告狀子,死裡逃生後又因禍得福,真是一下子掉進深淵,一下子又飛到天上,短短一天之內,歷盡人世間喜怒哀樂、悲歡恩仇,長了半生的知識,感慨萬千。

黃儒民感激沙理的知遇之恩,那有不盡心盡力之理!立即操作文房四寶,筆走龍蛇。

黃儒民是文理先生,精通法典知識,犯什麼罪,量什麼刑,都一一在腦子裡裝著。那些格式什麼的,更像是早就印好了的,套上就是。

當著這麼多人的面,公開表演才技,黃儒民更加激動振奮,一動筆如有神助,精確用典,字字珠璣。

只用了一個半小時,二十七份判決書已經擬好,濟濟人眾,無不咋舌:這個傢伙真是太神了!

沙理拿來一一細看,覺得定罪明確,量刑精準,就不再修改,直接宣判:“罪犯洪濤、兀鐵、未雷……等八人,身為綏安城上層頭面人物,不思回報黎民百姓,回報社會。反而利慾薰心,欺行霸市、打擊同行。更有甚者,為了一己之私,誣告奎記丹鋪,搶奪稀世寶物至尊丹。

搶劫失手、事情敗露之後,不思坦白認罪,反而變本加厲。在牢房中與巡捕裡外勾結,組織謀殺,毀去罪證,百般抵賴狡辯,妄圖逃脫法律制裁。

根椐綏安城法典第……條……之規定,認定洪滔等八人犯了誣告罪、搶劫巨大財產罪、組織殺人罪、串供罪……數罪併罰,判處無期徒刑,監內服刑終身,不許減刑,不許保釋。

洪霸、兀尚、未勇……等九人,生於煊赫之家,不思進取,樂作紈絝。居然殺人滅口,毀滅罪證,做出了天理不容的嚴重犯罪行為。

按照綏安城法律第……條,以殺人未遂罪判處五年有期徒刑,洪霸、兀尚、未勇三個首犯加三年組織殺人罪,兩罪並罰,判處八年有期徒刑。

王捕頭……等十個衙門捕快,任公差之職,營私舞弊,為虎作倀,製造冤假錯案,為犯罪分子所利用,進而鋌而走險,殺人滅口。行為可惡,其心可誅。執法犯法,理當重責。以殺人罪、徇私舞弊罪,判處首惡王捕頭十五年有期徒刑,其餘處十二年有期徒刑。

這起誣告案、搶劫案到此審結完畢,判決結案。

沙理最後宣判奎記丹鋪告丹會誣告,要求賠償損失一案。

沙理直接宣判:丹會誣告奎記丹鋪,企圖栽髒奎記丹鋪銷贓、汙衊奎記丹鋪盜竊。造成奎記丹鋪名譽受損,關門停業,被官府搜查,經濟損失嚴重。此案事實清楚,世人皆知。奎記丹鋪要求被告給予恢復名譽,賠償經濟損失,合情合理。

奎記丹鋪不願意調解,現在判決如下:一,丹會書寫一萬份悔過認罪書,承認誣告奎記丹鋪的事實,為奎記丹鋪正名,保證今不再重犯。並將悔過認罪書張貼到綏安城各街各巷、公共場所。二,丹會賠償奎記丹鋪經濟損失五千萬綏安城幣。”

沙理宣判完畢,全場掌聲雷動。民眾交頭結耳,議論紛紛:“這個城主了不得!太英明瞭!”“緩安黎民有福,選出了一個好城主,以後有好日子過了。”“自古英雄出少年!”

沙理在各份判決書上蓋好城主大印,簽上了自己的名字,宣佈:“公審結束,退堂!”

審了一整下午,天也漸漸黑了下來。所有犯人被押進監牢。人們興猶未盡,還久久不願離去,這樣的公審太震撼人心!太讓人回味品咂。

在捕快不斷催促下,人們依依不捨地離開衙門。

沙理回到後堂,高興的眉飛色舞,在雲彪面前晃來晃去:“師祖太爺爺,我沒給你丟臉吧。”

雲彪:“強差人意。不過你小子還是第一次,以後再多學習多磨鍊,還是有出息的。”

曉禾興奮地說:“我覺得沙理很威風啊,很有男子氣概,象我的偶像。”

沙保覺得兒子很了不起,興奮的沒有回家,跟著進了後堂,要這城主府蹭飯吃。

黃儒民和父母妻子回到家裡,說起這幾天的逃亡生活,恍如隔世。

妻子飛快地整出了一桌豐盛的菜餚,溫上一壺陳釀,為黃儒民壓驚道賀。三杯酒下肚,黃儒民感慨地說:“大難不死,必有後福,說的不假呀。我黃儒民本以為這次是死定了,沒想到天不滅我,逃難時碰到了城主夫人,審案時又碰到了城主,這兩個人都是我的大貴人,一天之內連遇兩大貴人,天佑我也!”

黃妻問道:“夫君,你怎麼能未卜先知,早就知道會有人要殺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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