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石臼曾說過,自己躲起來了,躲得很遠很遠,要玉蘭永遠都不要找他。現在卻突然放出資訊,主動表露心意。玉蘭揣測,這個時候的石臼大概是已經走投無路了,心裡後悔可又不敢面對玉蘭,想找玉蘭救他可又不能理直氣壯,所以才丟擲個氣球先來探探路,看看玉蘭的反應。有了這頭一次,以後說不定還有第二次、第三次。可他如果老是這麼神出鬼沒地不敢與她見面,她又怎麼能救他呢?
這些天,玉蘭幹啥都心不在焉,滿腦子都是尋找石臼的事。她想立即從懸崖邊把他拉回來,防止他在泥淖裡愈陷愈深。新春、紫婉都認識石臼,玉蘭叮囑他們多留點心,只要發現石臼,或者發現有送信的、打電話的,都要及時告訴她。
荷陽市南郊,有一片數平方公里大的開發新區。工地上人聲喧囂,機器轟鳴,到處是幹得熱火朝天。建築材料堆積得到處都是,風一刮沙塵四起,吹得那些個建築工人個個都灰頭土臉,彷彿剛從土裡刨出來的一樣。
人多人雜的地方才是最好的隱蔽所,越是亂的地方越是最安全的地方。蒙娜的販毒團伙——包括石臼共四個人——就住在這片工地上的一座爛尾樓裡。在美容院當僱員,在歌廳兼做伴舞女郎,這只是蒙娜公開的職業。利用這兩個職業,她可以接觸到一些富豪大款、社會名流,這為她推銷“令令”提供了便利條件。
除了自己推銷“令令”,蒙娜作為小頭目,時常要讓團伙內的其他三個人為她推銷。三個人稱她為老闆娘,完全聽命於她。蒙娜還有個上司,被稱為“一號”。蒙娜和“一號”是單線聯絡,只有她能見,石臼他們是見不到的。蒙娜從“一號”手裡接貨,石臼他們從蒙娜手裡接貨,貨出了手按規定分錢,老闆娘坐享其成,可以從每個人的手裡淨得一半的利潤。毒癮來了誰愛抽就抽,但要自己負擔,給老闆娘的一個子兒都不能少。為了攏住這三個男人,蒙娜對他們實行性開放,誰想跟她睡都可以,但要付錢。這樣一來,三個男人除了過嘴癮就是過女人癮,掙下的錢大都被老闆娘搜刮了去。
石臼一開始對蒙娜的那股興奮勁早已過去了,現在除了擔驚受怕就是後悔,早就想洗手不幹了。他感覺自己好像生活在地獄裡,蒙娜好比閻王,自己好比小鬼,用一條看不見的繩索將他緊緊地捆綁在她的生死柱上。當他清醒的時候就想起了妻兒,當毒癮上來的時候他就什麼都忘記了,只顧大口大口地吸食“令令”。有幾次他想逃跑,跑回老家羅蘭峪去給玉蘭賠罪。可他怕玉蘭不接受他,怕被公安逮住再次蹲監獄,因為他嘗過監獄裡的滋味。
為了掩人耳目,出去推銷“令令”的時候石臼總要把自己喬裝打扮一番,加上“令令”的外包裝跟香菸沒有什麼兩樣,所以一般不容易引起他人的注意。機場、車站、飯店、歌廳、賓館以及旅遊景點是他常去捕捉物件的地方。固定客戶他認為是最保險的,到時候按約定地點一手交貨一手交錢就行了,比起臨時找銷售物件要少許多風險。他想多發展幾個固定客戶,可又怕找錯了物件露出了馬腳陷入公安設下的圈套。兩年來,他就是這樣一天天提心吊膽地過來的。當年的漂亮小夥,如今已變成一個面黃似蠟、骨瘦如柴、弓腰駝背、滿頭灰白頭髮的大煙鬼了。
那天他去了麗陀山,恍惚中發現了玉蘭和石砧,兩個人手牽著手溫情地從他的眼前掠過,兩個人親暱的樣子讓他見了既感到驚訝又醋意橫生。他不知道他們兩個人什麼時候到的荷陽,也不知道他們目前在幹什麼。但從他們親熱的樣子看,似乎他們已經戀愛上了。
石砭老漢的去世後來他還是知道了。父親是因為他跟玉蘭提出離婚被氣死的,玉蘭沒有計較他的不仁不義,含著屈辱含著悲痛披麻戴孝將父親的靈棺送進了祖墳。因為玉蘭沒有聯絡到他,他也沒有主動跟玉蘭通話,想對玉蘭說兩句感激的話都沒有勇氣。更讓他想念的是他的兒子,星星現在都一歲多了,估計該會喊爸了,可他這個做父親的至今還沒有見過孩子一面。一想到這些他就羞愧得無地自容。在跟玉蘭一起過日子的時候,他也沒有覺出如何的幸福,離開玉蘭的這幾年,他才真正感覺到過去那段生活的彌足珍貴。
玉蘭、石砧手牽著手上山的時候他在山下瞅著,下山的時候他又悄悄地跟在他們後頭,像盯梢一樣一直跟到飯店門前的大街上。他慶幸自己終於見到了玉蘭,更欣喜知道了她的住處。他盯著店門口那塊寫有“玉蘭餃子王”連鎖公司的大牌子,立即就勾起了對原來小店的懷念。那是他和玉蘭初來荷陽時一滴汗一滴血共同建立的,小店記錄著他們創業的腳步,同時也凝聚著他們火一樣的夫妻感情。可惜的是,他把它一手給葬送了。
目送兩個人走進店內,他就溜到一邊買了紙筆,把在路上想好的幾句話寫了封信,返回身偷偷扔到了店門口,便很快地離開了。信是寫給石砧的,石砧知道了肯定會告訴玉蘭。而如果寫給玉蘭,她就不一定告訴石砧。石臼的目的是想提醒他們兩個,他想重新回到玉蘭的身邊,讓他們不要急著相愛。
石臼的事已經讓玉蘭糾結不己,沒想到接下來的幾天,連著又添了兩樁煩心事。一樁是她店裡的職工大牛酒後損毀城市照明設施,被公安拘留了;另一樁是石榴超計劃生育,被居委會逮住了。石榴雖說不是玉蘭店裡的員工,可她是街對面李老闆連鎖店裡的職工。從間接責任上講,她作為總店的經理,不好說不關自己的事。
那天晚上一下班,大牛就急匆匆離開餃子店,去應幾個同在荷陽打工的老鄉之約,到街上喝酒解悶去了。老鄉相見少不了要開懷暢飲,心情一好不知不覺就喝到了深夜,直到喝蒙喝吐喝得舌根都硬了才席散人去。幾個人勾肩搭背踉踉蹌蹌地走出酒店,沿著人行橫道在大街上溜達起來。
路旁有個小公園,看上去景色挺好。令人稀罕的是幾棵香樟樹上,掛了許多奇形怪狀的彩色燈球,遠遠望去宛若火樹銀花開滿了枝頭。
幾個人走進小公園,一邊閒逛一邊趁著酒勁胡亂議論。一個醉鬼就說:“城,城裡人真能做,好好的樹,照,照什麼明嘛!樹又沒,沒長眼,還怕夜裡起來解手,找,找不到夜壺?”
另一個醉鬼就說:“哥,在咱老家,連,連他孃的街燈都,都安不起,人都沒燈照,哪,哪還顧上給樹照明。要不咋說人家城裡人文,文明,我理解,文明的意思就,就是指人家既有文化又到處都明晃晃的。哥,你說,你老弟說得對不對?”
被叫哥的醉鬼就說:“你,你還上了幾天小學,我他媽的是個白板,一天學都,都沒上過,我哪能弄清啥叫,啥叫文明。”
大牛上過初中,對文明一詞自有他的理解,可他不插嘴,跟在後頭只管偷偷地笑。
聽他們兩個胡叨叨,一個年紀小點的醉鬼就在一旁責怪,說:“城裡人文明不文明,關,關咱們這些鄉下人什麼事,鹹吃蘿蔔淡,淡,淡操心!大家都給我聽好了,下邊開始練,練投射,石子當子彈,樹上的燈,燈泡當鳥窩,咱幾個比一比,看誰投,投得準。投不準的,明晚請,請,請大家喝酒。”
大牛說:“不要胡鬧,小心被警察逮住。”年齡小的醉鬼就說:“警察早都下,下班了,怕,怕什麼怕!”
剛才討論文明一詞的兩個人就響應,說:“比就比,投壞了燈,倒,倒可以省電,省下電還,還能讓農民多,多澆二畝地,咱這是替,替農民打抱不平,有,有啥好怕的。”